阿拉善旗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15日,阿拉善旗政府在定遠營(今巴彥浩特)召開政務擴大會議,議定將原阿拉善霍碩特旗政府改組為阿拉善霍碩特旗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設旗長1人、副旗長2人。人民政府下設秘書處、政務處、財政經濟處、文化教育處、衛生保健處、生產事業處,人民公安局,人民法庭等工作部門。旗人民政府駐定遠營,隸屬寧夏省人民政府領導。1950年3月31日,中共寧夏省委員會批准,阿拉善霍碩特旗人民政府改稱阿拉善霍碩特旗自治區人民政府。人民政府首長稱主席、副主席。設政務委員會,下設秘書、政務、財政、建設、文教、衛生保健6個處,處下設科室。1951年8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決定將阿拉善霍碩特旗自治區人民政府改稱阿拉善自治區人民政府。1952年10月8日,經西北軍政委員會批准,阿拉善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定遠營於11月1日易名巴音浩特。1954年4月,阿拉善自治區人民政府改稱阿拉善旗人民政府,先後隸屬寧夏省蒙古自治區、甘肅省蒙古自治區(州)和甘肅省巴音浩特蒙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1955年,阿拉善旗人民政府駐地巴音浩特改設巴音浩特鎮。1956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巴音浩特鎮人民政府撤銷,改建巴彥浩特市(縣級)人民政府。1956年,阿拉善旗人民政府改稱人民委員會,隸屬巴彥淖爾盟人民委員會領導,並從甘肅省劃歸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旗人民委員會下設工作部門有辦公室、人事科、民政科、計畫委員會、物價委員會、文化教育局、衛生科、商業局、糧食局、財政局、工業交通局、礦產科、牧業局、林業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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