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復興社會黨成立

1953年阿拉伯復興黨與1950年建立的阿拉伯社會黨合併,改名為阿拉伯復興社會黨。 1970年3月,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第十次民族代表大會。 目前,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在伊拉克和敘利亞都是執政黨。

1947年4月7日 阿拉伯復興社會黨成立
1947年4月,阿拉伯復興黨在敘利亞的大馬士革舉行第一次代表大會,宣布阿拉伯復興黨於4月7日正式成立。1953年阿拉伯復興黨與1950年建立的阿拉伯社會黨合併,改名為阿拉伯復興社會黨。
1970年3月,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舉行第十次民族代表大會。會後,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在組織上建立了兩個地區領導機構。設在大馬士革的稱為敘利亞阿拉伯復興社會黨;設在巴格達的稱為伊拉克阿拉伯復興社會黨。目前,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在伊拉克和敘利亞都是執政黨。
阿拉伯復興社會黨黨章規定,它是阿拉伯民族民主社會主義的革命政黨,它的基礎是工人、農民、小生產者、士兵、一切革命的軍人和知識分子。黨的口號是“統一、自由和社會主義。”復興黨特彆強調它的社會主義的“阿拉伯性”。復興黨“信仰伊斯蘭精神和宗教原則”,但它“不是宗教黨”。
黨章規定,泛阿拉伯代表大會稱為“民族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構,民族代表大會產生的“民族領導”是大會閉幕期間全黨的最高領導機構。復興黨在一個阿拉伯國家召開的代表大會稱作“地區代表大會”,它選舉產生的“地區領導”負責一國範圍內的黨的事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