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承擔管轄範圍內氣象行政和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指導本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業務、氣象科研教育、氣候監測、公共氣象服務、氣象保障與氣象科技服務、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利用、雷電防護、阿壩州農村經濟信息網、人工影響天氣、民用氣球灌充施放等事務以及其他有關工作。
基本情況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氣象局成立於1953年,坐落於馬爾康縣馬爾康鎮美谷街82號。轄州局機關和13個縣局共1個單位,其中國家基準站1個(紅原)、國家基本站4個(馬爾康、松潘、小金、若爾蓋)、國家一般站8個(汶川、理縣、茂縣、九寨溝、黑水、阿壩、壤塘、金川);建有探空站1個、酸雨觀測站1個、GPS水汽觀測站1個(若爾蓋),閃電定位觀測站3個(紅原、小金、壤塘),參加全球觀測資料交換站1個(馬爾康)。承擔的氣象業務主要有高空觀測、地面測報、預報、牧氣、農氣、日射、酸雨觀測、雷電觀測、人工增雨、GPS水汽觀測、氣象行政管理等。
組織機構
全州氣象部門在職職工201人,離退休職工56人;在職職工中漢族103人,藏族48人,羌族42人,回族7人,蒙古族1人,大學本科學歷49人(含碩士學位1人),專科90人,中專及以下學歷62人。在職職工中取得高工資格5人,工程師資格112人,助工68人。
設行政管理科室4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科技科(法規科)、計畫財務科。
設直屬事業單位5個:阿壩州氣象台、阿壩州農業氣象中心、阿壩州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州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州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設地方氣象事業單位2個:阿壩州防雷中心、阿壩州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掛靠州氣象局管理。
機構榮譽
阿壩州氣象局是阿壩州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受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阿壩州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業務包括國家氣象事業包括和地方氣象事業兩部分,管理分為氣象行政管理和直屬事業單位兩部分。近年來,阿壩州氣象局高度重視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建設,逐步建設完善公共氣象服務系統、氣象預報預測系統、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和科技支撐保障系統,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農業氣象服務、人工影響天氣、農經網建設體系已初具規模,行業管理、氣象法制建設逐步規範。阿壩州氣象局於2000年建成州級文明行業;2007年全州氣象部門實現創建州級文明單位“滿堂紅”。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阿壩州州、縣氣象局榮獲5個省部級先進集體、2個地廳級先進集體,7人次獲省部級表彰,7人次獲地廳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