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總工會機關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確定市總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組織指導全市工會理論政策的研究。 7、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興辦、管理工會企事業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對全市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總工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根據《阿勒泰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三定”工作的意見》(阿市黨辦[2002]40號)精神,市總工會職能配置及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從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工作,以及充分發揮工會作為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和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作用出發,明確職責,理順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工會組織特點的管理體制和機構,更好地為改革開放、社會穩定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更好地為基層職工民眾服務。
二、主要職責
工會是黨領導下職工民眾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民眾組織,是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市總工會由市委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確定市總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組織指導全市工會理論政策的研究。
2、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貫徹執行市委上級工會的決定,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工會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3、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職工民眾的情緒、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法規、措施和制度的修改、制定工作。
4、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全國和自治區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5、指導各級工會自身建設和改革;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勞動法》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會法》、《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研究制定工會的各項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
6、負責與有關單位協商推薦聯合工會,工會主席的人選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全市工會系統幹部協管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及基層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7、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興辦、管理工會企事業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對全市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總工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總工會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四、下屬事業機構
市總工會服務中心,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名,股級領導職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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