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述
根據《中共阿勒泰市委、阿勒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阿市黨發〔2002〕17號)精神,設定阿勒泰市林業局。市林業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阿勒泰市林業發展、防沙治沙、生態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林業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定阿勒泰市林業發展規劃、設計及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
(二)組織參與指導全市平原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督及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組織編制、審核全市平原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政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調解處理林權糾紛,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及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三)負責管理所屬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主管全市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和國家、自治區、地區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珍貴森林植物管理及進出口地區審批;按照管理許可權主管我市獵槍彈具的銷售和使用管理工作;協助地區林業局制定及調整地區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上級政府批准後發布。
(四)指導林業派出所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
(五)指導林業基本建設,負責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預審或審批。
(六)指導、監督林業部門財務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林業的經濟調控政策;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林業各項重點建設項目和各項資金的審計。
(七)制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協調有關林業的國外智力引進和人才交流工作;制定全市林業教育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負責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工作及科技人員的巨觀管理,指導全市林業宣傳工作及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糾風工作。
(八)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