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和決定;
、承辦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和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制訂護林防火工作方案,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3、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民眾預防森林火災;檢查、指導山地林區、河谷林區的森林防火工作,協調地方與山區林場的關係;
4、組織護林防火安全檢查,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護林清山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5、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6、督促各鄉(鎮)加強季節性快速滅火隊及牧業村撲火應急分隊的建設,加強培訓和演練;
7、配合森林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對森林火災進行統計,並建立森林火災檔案;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工勤編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