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防靜電標誌規範的目的是貫徹靜電放電控制規範, 制訂統一的防靜電警示標籤規格, 規範其使用與管理,防止因標識不清而發生不符合靜電安全的操作。防靜電標誌適用於防靜電區域和防靜電設施、器材等防靜電物品,以及靜電敏感器件及組件等有關防靜電的設備及場所。
防靜電標誌圖案:
(1)手形三角或圓形箭頭。
(2)主要採用黃底黑字。
防靜電標誌文字:
(1)中文:注意(靜電防護區域或防靜電保護區等);(接觸靜電敏感元件時請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2)英文:ATTENTION (ESD PROTECTED AREA);(OBSERVE PRECAUTIONS FORHANDLING ELECTROSTATIC SENSITIVE DEVICES)。
防靜電標誌種類:
可做成防靜電標籤、防靜電標牌或吊牌等。防靜電標籤又可分為普通型、防靜電型。
分類
普通型 防靜電標籤:本身不具有防靜電性能,只起靜電警示作用。
材質:PET、PP、紙張等不乾膠材料。
功能及特點:
(1)專業用於靜電防護場所使用;
(2)圖案設計醒目;
(3)背貼式(不乾膠)設計,使用方便。
外形:根據需要可做成不同大小的正方形或長方形。
防靜電型 防靜電標籤:具有防靜電性能,同時起到靜電警示作用。
材質:聚酯/聚醯亞胺材料加防靜電粘膠。
性能:防靜電標籤可以儘可能快的釋放靜電,使粘膠的剩餘電阻達到很小的程度,從底紙上撕下標籤時靜電的迅速減少抑制了對靜電敏感元器件的損傷。
用途:用於靜電敏感的產品或工序。
標誌要求
(1)當所容納的靜電敏感物品本身不適宜再作防靜電標識時,該防靜電器材應優先使用圖示1-a 所示的警示標識符, 如裝 IC 的元件盒。
(2)警示標籤應貼上在防靜電器材的不易磨損的顯目位置,如周轉車最上層橫樑中央、周轉箱的兩側中央位置 、防靜電工作椅靠背中央等。
(3)防靜電泡沫墊等具有較短的防靜電性能時效的,除作防靜電警示標識外,還應註明有效期限,以避免超期誤用。
(4)靜電測試用的器材,如腕帶測試儀、靜電場探測儀等,因其本身不為被測物品提供靜電保護,不需作防靜電標識。
標誌管理
(1)防靜電警示標籤的規格和使用嚴格按相關要求執行,新增或更改標籤規格必須經防靜電工藝管理部門或其授權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2)新購防靜電物品,包括設施、器材、靜電敏感器件及其包裝材料等,通常情況下應要求供應商按照規範要求作防靜電標識, 否則應由檢驗部門在檢驗合格後遵照規範要求加貼防靜電標識。 防靜電物品的檢驗操作指導書應將防靜電標識列為其必檢項目之一。
(3)場地規劃調整導致防靜電區域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清理原區域不再適用的防靜電標識,並遵照規範要求在新的防靜電區域張貼防靜電標識。
(4)防靜電標識標籤若出現破損,由區域防靜電責任人或工藝人員負責及時更換。
(5)對於非生產發貨用途的防靜電標籤,使用部門可填寫領料單到工具庫領用。
(6)生產發貨用途的防靜電標籤,參照規範要求定製,由生產庫房負責存儲和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