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區委員會、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政府關於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港區發〔2010〕23號),設立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能調整
(一)增加教育布局調整工作職責。(二)加強基礎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加強中國小德育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主要職責
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主要職責:(一)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貫徹落實我國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承擔全區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工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三)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貫徹執行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有關指示和工作任務,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和教育工作具體措施及辦法,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並實施,組織學習和研究教育教學理論等。
(四)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制定全區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根據教育發展的要求,完成每年的招生計畫。
(五)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制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標準及辦法。主管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搞好教材的征訂和培訓工作。
(六)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綜合研究、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需要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港口區實際的社會主義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七)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經費的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並認真檢查落實情況。按有關政策管理和使用教育經費;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和投資計畫,審定圖紙和預算方案,驗收基建項目;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保證教育經費的有效使用率,努力改善全區的辦學條件。負責全區勤工儉學工作。
(八)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受理全區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分配安置工作及全區教師的調配調整工作,協助做好教師招聘工作。
(九)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指導全區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勞動教育及國防工作。按要求做好學校的工、青、婦和少先隊工作;按照上級部門制定的中國小校技術裝備標準,負責全區中國小校電教儀器、教學實驗儀器、圖書配備等建設工作,指導做好裝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按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好全區教師隊伍,加強對全區中國小領導幹部的培養教育、考核、選拔和任用,並做好推薦工作。根據有關政策做好學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認真做好局的黨建工作,負責全區教師的思想教育以及教育系統的紀律監察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人秘股
承擔局黨政的日常事務,指導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黨委會議、局務辦公會議和綜合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全區教育政務信息的收集、報送;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安全及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及信訪工作;協調各股(室)及上級、局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教師資格認定和按許可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招聘錄用、任用調配、編制管理(定編、定崗、定員)、職務評聘、工資晉升、考核獎懲、幹部人事(領導幹部的推薦、考核任免和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教職工的離退休手續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內部的紀檢、監察、計生等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規劃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教育股
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督導工作,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基礎教育的結構、布局調整;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安全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各類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區、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社區教育、人口與計畫生育教育等工作;協助做好全區中國小校及校園周邊環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和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指導社會用字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義務教育的學藉和證書的管理;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培養培訓提高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團隊和青少年科技工作,指導實驗教學與電化教學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政策調研;綜合管理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巨觀指導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對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驗收、複查。
(三)防城港市港口區教育局計財基建股
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做好全區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安排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區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檔案;負責各類教育經費項目的上解、調撥工作;協調、籌措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經費及配備;負責校舍、設備、場地使用情況的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學校財產使用、管理制度;負責教育財務內部審計、統計、分析上報工作;編制基建投資計畫,申報基建投資項目,管理基建投資;負責全區集資、基建督促、改善辦學條件、設點布局、校舍維修計畫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有關財務檢查、財務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檢查指導學校後勤保障、中國小勤工儉學和中國小收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