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全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分析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建設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銜接、平衡各部門專項規劃。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執行情況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情況,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統籌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項目;安排縣級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上報,爭取國家和省、市基本建設資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對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和交通戰備工作。
(六)負責全縣物價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管理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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