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會計核算方法是對會計對象(會計要素)進行完整的、連續的、系統的反映和監督所套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種。
設定會計科目
設定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分類進行核算的方法。所謂會計科目,就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設定會計科目就是在設計會計制度時事先規定這些項目,然後根據它們在賬簿中開立賬戶,分類地、連續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反映由於各經濟業務的發生而引起的各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和結果,為經濟管理提供各種類型的會計指標。
複式記賬
複式記賬是與單式記賬相對稱的一種記賬方法。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同時記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有關賬戶。通過賬戶的對應關係,可以了解有關經濟業務內容的來龍去脈;通過賬戶的平衡關係,可以檢查有關業務的記錄是否正確。
填制審核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憑證必須經過會計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核。只有經過審核並認為正確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作為記賬的根據。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不僅為經濟管理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也是實行會計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
登記賬簿
賬簿是用來全面、連續、系統的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是保存會計數據資料的重要工具。登記賬簿就是將會計憑證記錄的經紀業務,序時、分類地記入有關簿籍中設定的各個賬戶。登記賬簿必須以憑證為依據,並定期進行結賬、對賬,以便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完整而有系統的會計數據。
成本計算
成本計算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按照一定對象歸集和分配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已確定該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一種專門方法。通過成本計算,可以確定材料的採購成本、產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可以反映和監督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是否節約或超支,並據以確定企業經營盈虧。
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盤點實物、核對賬目,保持賬實相符的一種方法。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保管和使用情況,以及往來款項的結算情況,監督各類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在清查中如發現財產物資和貨幣資金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額不一致,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一定審批手續進行處理,並調整賬簿記錄,是賬面數額與實存數額保持一致,以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正確性和真實性。
編制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根據賬簿記錄定期編制的、總括反映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特定時點(月末、季末、年末)和一定時期(月、季、年)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成本費用等的書面檔案。會計報表提供的資料,不僅是分析考核財務成本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及編制下期財務成本計畫和預算的重要依據,也是進行經濟決策和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工作必要的參考資料。上述各種會計核算方法相互聯繫、密切配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方法體系。在會計核算方法體系中,就其工作程式和工作過程來說,主要是三個環節:填制和審核憑證、登記賬簿和編制會計報表。在一個會計期間,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都要通過這三個環節進行會計處理,將大量的經濟業務轉換為系統的會計信息。這個轉換過程,即從填制和審核憑證到登記賬簿,直至編出會計報表周而復始的變化過程,就是一般稱謂的會計循環。其基本內容是:經濟業務發生後,經辦人員要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經會計人員審核整理後,按照設定的會計科目,運用複式記賬法,編制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賬簿;要依據憑證和賬簿記錄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進行成本計算,並依據財產清查對賬簿記錄加以核實,在保證帳實相符的基礎上,定期編制會計報表。
會計核算是會計工作的基礎,會計核算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符合有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力求會計資料真實、正確、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明確規定,下列事項必須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職能
現代會計的核算職能不僅僅是對經濟活動進行事後反映,還包括事前核算、事中核算和事後核算。
事前核算的主要形式是進行預測,參與計畫,參加決策;
事中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干預經濟活動;
事後核算的主要形式是記賬、報賬、算賬。
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證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資格,從事會計行業人員所必須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證件。是會計人員進入會計行業的門檻。屬地管理,全國通用。會計從業資格證也是考會計職稱的前提條件。
內容要求
會計核算的內容,是指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會計事項。《會計法》對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作過規定,《規範》第三十七條重申了《會計法》的這一規定,即要求對下列會計事項,必須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款項是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資金。可以作為款項收付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如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種備用金等。有價證券是具有一定財產權利或者支配權利的票證,如股票、國庫券、其他企業債券等。
款項的收付是經常發生的,在有的單位其發生額還很大。有價證券收付的頻繁程度在多數單位要低一些,但發生額一般都比較大。款項和有價證券收付的業務涉及到較易受損的資產,絕大部分業務本身又直接造成一個單位貨幣資金的增減變化,影響單位的資金調度能力,所以通常要求進行嚴密、及時和準確的核算。實際工作中在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有的單位款項收付未納入單位的統一核算,而是轉入了“小金庫”;或者單位資金管理失控,被非法挪用,甚至發生貪污、抽逃等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款項、有價證券的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等管理制度。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財物是一個單位用來進行或維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製半成品、產成品、商品等流動資產和機器、機械、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家具等固定資產。
財產物資在許多單位構成資產的主體,並在資產總額中占有很大比重。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業務,是會計核算中的經常性業務,有關的核算資料往往是單位內部進行業務成果考核,控制和降低成本費用的重要依據。此外,財物會計核算還對各種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有重要作用。對國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來說,這也是保護國家財產的一個重要關口,但在有的國有單位,這個關口的職能被大大削弱,經常發生國家財產被毀損、浪費,或者被不法分子侵吞,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浪費和嚴重流失。作為會計人員,應當加強對財產物資的核算和管理。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債權是一個單位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各種應收和預付的款項。債務則是一個單位需要以其貨幣資金等資產或者勞務清償的義務,包括各項借款、應付和預收款項以及應交款項等。
債權和債務都是一個單位在自己的經營活動中必然要發生的事項。對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的會計核算,涉及單位與其他單位以及單位與其他有關方面的經濟利益,關係到單位自身的資金周轉,同時從法律上講,債務還決定一個企業的生成問題,因而債權債務是會計核算的一項重要內容。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的單位,往往不能正確、及時辦理債權債務的會計核算,使單位的信譽和經濟利益蒙受損失。也有的單位利用應收應付款項賬目隱藏、轉移資金、利潤或費用,涉嫌違法亂紀。對此問題,會計人員必須進行制止和糾正。
4.資本、基金的增減
資本一般是企業單位的所有者對企業的淨資產的所有權,因此亦稱所有者權益,具體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基金,主要是指機關、事業單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資金,如事業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後備基金等。
資本、基金的利益關係人比較明確,用途也基本定向。辦理資本、基金增減的會計核算,政策性很強,一般都應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協定、董事會決議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檔案等為依據,切忌盲從單位領導人個人或其他指示人未經法定程式認可或未辦理法定手續的任何處置意見。
5.收支與成本費用的計算
收入是一個單位在經營活動中由於銷售產品、商品,提供勞務、服務或提供資產的使用權等取得的款項或收取款項的權利。支出從狹義上理解,僅指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履行法定職能或發揮特定的功能時所發生的各項開支,以及企業和企業化的事業單位在正常經營活動以外的支出或損失;如從廣義上理解,支出是一個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開支或損失。費用的涵義比支出窄,通常使用範圍也小一些,僅指企業和企業化的事業單位因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支出。成本一般僅限於企業和企業化的事業單位在生產產品、購置商品和提供勞務或服務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耗費,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費用、商品進價以及燃料、動力等其他直接費用。
收入、支出、費用、成本都是重要的會計要素,體現著對一個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從不同角度進行的度量,是計算一個單位經營成果及其盈虧情況的主要依據。對這些要素進行會計核算的特點,是連續、系統、全面和綜合。在實際工作中,問題突出的有虛報收入(人為壓低或拔高)、虛列支出和亂擠亂攤成本、費用等。這已成為嚴重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根源之一,會計人員有責任制止和糾正這種現象的繼續發生。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財務成果主要是企業和企業化的事業單位在一定的時期內通過從事經營活動而在財務上所取得的結果,具體表現為盈利或是虧損。
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包括利潤的計算、所得稅的計算交和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等,這個環節上的會計核算主要涉及到所有者和國家的利益。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虛盈實虧”和“虛虧實盈”,一般視單位的所有制性質而異,呈典型的利益驅動傾向,其共同特點是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7.其他會計事項
其他會計事項是指在上述六項會計核算內容中未能包括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或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需要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單位在有這類事項時,應當按照各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嚴格辦理有關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其他要求
對會計核算的其他要求,《規範》從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六條作出了規定。這些規定是對《會計法》中有關規定的延伸和擴充,也是對《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各行業會計制度中有關會計核算的共性要求的概括和重申。在當前,強調這些基本規範有非常現實的意義,因為會計工作中存在的許多問題都直接與這些基本規範相悖。同時,這些基本規範是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的必要前提,是否遵循這些基本規範對會計核算的質量影響極大。
1.會計核算依據和處理方法
《規範》第三十八條規定:“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後各期相一致。”這一規定主要體現了以下幾點要求。
(1)真實性與客觀性要求。
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體現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客觀性要求。其具體要求是,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取得可靠的憑據,進行準確的核算,形成符合質量標準的會計信息。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來進行會計核算,本來不應該是問題,因為不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整個會計核算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或者說還不如沒有會計核算。但在現實生活中,基於不同的目的和需要,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目和會計報表,篡改會計數據,真賬假算或假賬“真”算等問題時有發生。這對會計基礎工作造成了極大的衝擊,使社會上在一定的程度上對會計信息產生“信任危機”。令人欣慰的是,不少會計人員為了維護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在面臨比較艱難的處境時,仍保持了應有的職業道德,以不懈的努力,使會計信息的整體質量基本得到了保證。
(2)合法性要求。
會計核算的合法性要求,即是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對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主要來自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包括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及各行業或單位會計制度等。對會計處理方法作出規定,是國際慣例;減少企業在會計處理方法上的選擇餘地,是當今世界在規定會計處理方法中的趨勢。這都是基於同樣的考慮,即是增強會計指標的可比性,使不同單位之間的橫向比較有較強的經濟涵義,為改善經營管理和作出理性的投資決策提供價值較高的依據。在會計核算中不執行規定的處理方法是十分有害的,如折舊應提不提,利息應計不計,財產損失應處理不處理,銷售收入應確認不確認,成本費用應列不列、該轉不轉或不該轉的反倒轉了等,因此形成的會計信息不僅不能為管理或決策所用,反而會對管理或決策產生嚴重誤導,而且這樣做本身會損害投資人和國家的利益。
(3)一致性要求。
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後各期相一致,是會計核算的一致性的要求。一個單位在對其不同時期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時,要在處理方法上保持一致,這可以增強這個單位的會計指標在縱向上的可比性,這種可比性仍是改善經營管理和作出理性的投資決策所需要的。一致性要求一個單位的會計處理方法必須保持穩定,但並不意味著這個單位的會計處理方法必須自始至終一成不變。在客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改善經營管理需要或會計技術發展需要時,一個單位是可以也允許改變其會計處理的方法的。在發生這種變動時,重要的是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或會計制度的要求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以便會計信息的使用人了解這種會計處理方法變動的影響。實際工作中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會計處理方法變動不按規定進行,鑽在一定的情況下允許會計處理方法變動的空子,人為地操縱成本、費用、收入和利潤等會計指標;二是在會計處理方法變動後不按規定進行說明,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誤導會計信息的使用者。這些行為是與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相違背的,嚴重的還可能觸犯刑律,構成刑事犯罪。
2.會計年度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規範》第三十九條重申,各單位的“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會計年度是在會計核算中劃定的會計期間,通常以公曆年度的12個月份為一個會計年度。確定會計年度是會計核算的持續經營和權責發生制基本假定的要求,其目的在於,當一個單位的生產經營或業務管理活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會持續不斷地進行下去的時候,為了能夠及時了解這個單位的淨收益、經營收支結果或預算執行情況,要人為地按照一個相等的會計期間進行財務決算,以便對該會計期間的經營管理活動加以總結,對所取得的財務成果進行分配和對不同會計期間的財務成果進行分析比較。只有確定了會計年度,才能分清本期與他期,才能建立起應收與應付、預收與預付和待攤與預提等概念,使會計核算的精度大大提高。會計年度可以按照單位的經營周期確定,也可以按照單位的納稅年度確定,還可以按照國家的財政年度確定,依單位的性質和法律上的要求而定。由於《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都對會計年度作出了明確的具體規定,各單位在會計年度的確定上不享有選擇的權利。但有的單位只在形式上遵守有關會計年度的法律規定,他們或者是提前或推遲確認收入,或者是推遲或提前計列費用,人為地進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跨年度調節,實際上已構成違反有關會計年度的法律規定的行為。
為了會計核算和經營管理的方便,在會計年度內一般還需按照季度和月份進行結賬和編制財務報告,以便更及時地提供會計信息。
3.記賬本位幣
《規範》第四十條關於記賬本位幣的規定,在《會計法》規定的基礎上作了擴充:“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收支業務以外國貨幣為主的單位,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國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單位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貨幣計量是會計核算的基本假定之一,對記賬本位幣的規定實際上是對貨幣計量的基本尺度的規定。一個單位應以本國的法定貨幣作為其記賬貨幣本來是不言而喻的。確定人民幣為各單位會計核算的記賬本位幣,是因為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是中國境內各項經濟活動中唯一允許採用的支付手段,因而具有最為廣泛的適用性,以人民幣為統一口徑的會計信息,其相關成本因而也最低。隨著對外開放的逐步擴大,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越來越多,企業對外投資或在海外上市也日益增多,中國的對外貿易和合作更是發展迅速,人民幣以外貨幣的收支業務在許多單位的日常會計核算中明顯增加,從而引出了記賬貨幣的問題。對此,《會計法》和《規範》都作了適應性規定,以滿足收支業務以外國貨幣為主的單位的會計核算需要。
4.會計科目
《規範》第四十一條在《會計法》規定的原則上,對各單位會計科目的設定和使用充實了較多的靈活性。其具體內容為:“各單位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會計報表指標匯總和對外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是按照會計要素的具體構成進行進一步科學分類而確立的會計核算項目。國家統一的行業或單位會計制度,一般都對會計科目以及明細科目的設定、科目名稱、主要核算內容和基本業務的核算方法等作出了規定。這些規定是各單位進行會計科目設定和使用的依據。同時,由於會計核算手段的進步和經營管理工作的強化,會計核算的細化不僅必要也有可能,但單位之間在經營管理的風格和要求上是有差異的,由此帶來不同單位在會計科目設定和使用需要上的差異。因而,應該允許各單位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自行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以便使會計核算更好地滿足需要。這個“一定的條件”,就是“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和“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會計報表指標匯總和對外統一會計報表”。在實際工作中,需要警惕只見“可以自行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不見“一定的條件”的傾向。一些單位擅自增減、合併會計科目,隨意確定科目名稱,任意改變核算內容,以及不遵守基本業務規定的核算方法的行為,應予制止和糾正。此外,基層單位在自主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中,還應注意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素質應能與之相適應,即要使會計科目的設定和使用既能滿足單位內部的需要,又能適應對外會計報表編報和會計指標匯總的需要。
《規範》第四十一條對事業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的設定和使用作了例外規定:“事業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的設定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統一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財政部1997年7月17日發布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應按該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這主要是考慮到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符合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情況的需要,並有利於事業單位加強內部經營管理。但該制度同時也規定,適用特殊行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可以不執行該制度;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另按有關規定執行;已經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也可按有關企業會計制度執行。
5.會計資料
《規範》第四十二條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定賬外賬,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這是對《會計法》規定的充實和重申,也是《規範》中為數不多的強制性規範之一。
所謂偽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是以虛假的經濟業務為前提來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旨在以假充真;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是用塗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真實內容,以歪曲事實真相;設定賬外賬,是在按照規定設定的會計賬簿之外,另外還設一套或多套會計賬簿,將一項經濟業務在不同的會計賬簿上作出不同的反映,或者不通過規定的會計賬簿進行一項經濟業務的核算,而是在另設的會計賬簿上予以反映,藉以隱瞞真實情況;報送虛假會計報表,是通過上述手段造成會計資料的內容不實或直接篡改報表上的數據,使會計報表虛假不實,用以誤導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設定賬外賬以及編報虛假的會計報表等,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它們直接間接地導致隱匿收入、偷逃國家稅收、轉移國家資金。干擾經濟發展和改革、助長腐敗行為以至最終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因此必須堅決制止並糾正。
6.會計報表格式
《規範》第四十三條規定:“各單位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格式由財政部統一規定。”這是對《會計法》規定的補充。
會計報表是會計核算工作的最終產品。單位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採用統一的格式,有利於不同單位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和相互可比,也有利於國家有關部門進行會計指標的匯總,同時還提供了衡量一個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質量的標準之一。
7.會計記錄文字
《規範》第四十六條重申了《企業會計準則》關於會計記錄文字的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也可以同時使用某種外國文字。”
文字是會計核算和所形成的各種會計記錄中不可缺少的媒介。離開文字說明的數字是死的,只有與文字說明有機地結合起來,數字才成為有意義的會計信息,才能表明經濟活動的性質和量的變化及結果。《規範》要求統一使用中文進行會計記錄,是因為中文是中國的正式語言,使用中文進行會計記錄有利於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統一性,這是大前提。在這個前提下,為了適應某種實際需要,少數民族的文字或某種外國文字也可以與中文同時使用,但如果只用某種少數民族的文字或某種外國文字而不是與中文同時使用,那就是不合規範的行為了。這與《規範》第四十條關於記賬本位幣的規定是有區別的。
8.會計核算的質量要求
會計信息是會計核算的成果,它通過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給信息使用者。《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章規定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共八條,即客觀性原則、相關性原則、明晰性原則、可比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和及時性原則。現分述如下:
(1)、可靠性。它是指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這就是要求會計核算資料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必須是完全真實的、正確的、全面的。
(2)、相關性。相關性原則是指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隨著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所有權屬於投資者,經營權屬於企業本身。
(3)、可理解性。明晰性原則是指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這一原則對於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來說至關重要,所以會計信息應儘量做到通俗易懂,簡單明了,對重要的經濟業務,在報告時還套用規範的文字加以說明,便於經營決策。
(4)、可比性。可比性原則是指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這個原則對會計信息質量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同一企業在在不同會計期間的會計資料的計算和處理方法應前後一致。這是因為對同一類會計事項,可能有幾種不同的計算和處理方法,用不同的方法計算和處理同一類會計事項,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結果,這就會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同的影響,會計指標在不同的會計期間就會前後缺乏可比性。這就要求企業結合本身具體情況選用一種方法後,就應始終一貫地使用下去,不宜時常變更。但這也只是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不是絕對不能變動,如必須變動,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便於信息使用者分析、比較。另一方面是不同企業對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這樣就能保證不同所有制之間,不同部門之間、不同行業之間提供的會計指標口徑一致,相互可比。這就能滿足國家綜合平衡和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
(5)、實質重於形式。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是指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比如,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上來講企業並不擁有其所有權,但是由於租賃契約中規定的租賃期較長,租賃期結束時,承擔企業有優先購買該資產的選擇權,在租賃期內承租企業有權支配資產並從中受益,所以,從經濟實質來看,企業能夠控制其創造的未來經濟利益,所以會計核算上將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視為企業的資產。
(6)、重要性。重要性原則是指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這條原則要求企業對於那些重要的經濟業務,應分別核算,單獨反映,力求準確,並在財務報告中作重點說明。對於次要的會計事項可適當簡化處理。重要性是一個相對概念,它與企業規模大小、企業性質都有一定的關係。由於嚴格的會計程式和詳細的會計處理手續是費力而花錢的,在會計數據上區分重要與不重要,對不重要的事項允許作例外的靈活處理,是為了遵循“利益>成本”的原則,避免會計處理得不償失,提高核算的經濟效果。
(7)、謹慎性。謹慎原則,也稱穩健性原則,是指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也就是說會計必須對預計收益和損失實事求是地認定,絕不能草率從事。必須明確,採用謹慎性原則,是要求企業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慎重處理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以保證會計所提供的數據真實可靠,絕不允許借“謹慎”之名。弄虛作假,少計收益,多計損失,偷漏稅收,將謹慎性原則作為隱瞞利潤,調節盈利水平的手段。
(8)、及時性。及時性原則是指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日常發生的會計事項,及時處理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及時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才能及時提供各種會計指標,有利於有關部門迅速發現經營管理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否則,時過境遷,補救無方,會計將失去其在經營管理中應有的作用。
特點
烽火獵頭公司相關專家認為會計的特點是指會計和其他經濟核算的不同點。由於會計核算是會計的基本環節會計的特點主要體現在會計核算方面,它有三個基本特點:
(一)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尺度,具有綜合性
會計要反映和監督會計內容,需要運用多種計量尺度,包括實物尺度(如公斤、噸、件等)、勞動尺度(如工時、工日等)和貨幣尺度而以貨幣尺度為主。實物尺度和勞動尺度能夠具體反映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生產過程中的勞動消耗,對核算和經濟管理都是必要的,但這兩種尺度都不能綜合反映會計的內容,而綜合是會計的一個主要特點。會計以貨幣作為綜合計量尺度,通過會計的記錄就可以全面地、系統地反映和監督企業、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財產物資財務收支、生產過程中的勞動消耗和成果,並計算出最終財務成果。所以,在會計核算這過程中已經運用了實物尺度和勞動尺度進行記錄,還必須以貨幣尺度綜合地加以反映。
(二)會計核算具有完整性、連續性和系統性
會計對經濟業務的核算必須是完整、連續和系統的。所謂完整是指會計核算對屬於會計內容的全部經濟業務都必須加以記錄,不允許遺漏其中的任何一項。所謂連續是指對各種經濟業務應按其發生的時間,順序地、不間斷地進行記錄和核算。所謂系統是指對各種經濟業務要進行分類核算和綜合核算,並對會計資料進行加工整理,以取得系統的會計信息。
(三)會計核算要以憑證為依據,並嚴格遵循會計規範
會計記錄和會計信息講求真實性和可靠性,這就要求企業、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憑證,以憑證為依據進行核算。在會計核算的各個階段都必須嚴格遵循會計規範,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以保證會計記錄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種類
1.會計核算形式的種類
由於各單位的規模大小、經濟業務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在選用會計核算形式時自然不能強求一律。根據會計工作的長期實踐中,根據具體登記會計總分類賬的依據和方式的不同,形成了以下5種會計核算形式:
(1)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
(2)科目匯總表會計核算形式;
(3)匯總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
(4)多欄式日記賬會計核算形式;
(5)日記總賬會計核算形式。
分類依據
會計核算形式的分類依據
以上5種會計核算形式有很多相同點,但也有區別。其主要的區別,即各自的特點主要表現在登記總分類賬的依據和方法不同。從總體上來分析,登記總分類賬的方法可以分為兩大類,即直接登記和匯總登記。直接登記是以記賬憑證為依據直接登記總分類賬的方法,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和日記總賬會計核算形式則屬於這一類;另一種則要求定期對記賬憑證以一定的方式進行匯總,依據匯總後的資料登記總分類賬,這樣一定程度上簡化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科目匯總表會計核算形式和匯總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則屬於這一類。
多欄式日記賬會計核算形式則綜合了這兩種方式的特點,對於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通過匯總登記的形式登記總分類賬,而對於業務量不多的轉賬業務則依據記賬憑證直接登記總分類賬,只有在轉賬業務也較多時,才以匯總的方式登記總分類賬。。
基本前提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稱會計假設,它是人們對那些未經確切認識或無法正面論證的經濟事物和會計現象,根據客觀的正常情況或趨勢所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斷。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個方面的內容。
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人員為之服務的對象。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四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會計主體這一基本前提包含著如下四個方面的意思:
(1)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企業)只能是一個,而不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這是因為會計計量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以這個特定企業的權力和義務為界限的,收入和費用也是以該特定企業為界限,按實現和配比原則來確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商品生產經營者,要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那就必須將某一特定企業的經營活動與其他企業的經營活動區分開來,獨立地、完整地反映某一特定企業本身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並根據會計核算所提供的資料做出正確的決策。
(2)會計為之服務的對象,在經濟上是獨立的,所以不僅要把各不同企業之間的經濟關係劃分清楚,而且還應把企業的經營活動與企業所有者及企業職工個人的經濟活動區分開來。例如,當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為同一個人時,由於會計為之服務的對象是作為經濟實體的企業,這就需要把所有者的個人的消費與企業的開支分開,由此確定由企業會計入賬的內容,並及時清算企業與企業主(所有者)之間的往來,否則就無法計量企業的支出和利潤,也無法進行經濟效益的比較、分析。再如,企業按規定提取一筆職工福利費,這表明企業增加了一筆債務,而企業在發生職工福利支出時,就不再看作是企業的費用,而應視為企業債務的償付。
(3)作為會計主體的企業與作為法人的企業是有區別的。法人是指在政府部門註冊登記、有獨立財產、能夠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實體,它強調企業與各方面的經濟法律關係。而會計主體則是按照正確處理所有者與企業的關係,以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關係的要求而設立的。儘管所有經營法人都是會計主體,但有些會計主體就不一定是法人,比如一些企業集團下屬很多子公司,這些子公司也都是法人,但出於經營管理的需要,為全面計量和反映集團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成果,就必須將所有子公司連同母公司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以便全面反映和評價整個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4)會計為之服務的企業是一個經濟實體,是作為整體存在的。在中國企業中廣泛推行了內部銀行,採用了廠內車間或班組的內部經濟核算,這對於明確企業內部單位的權利和責任,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很有意義。但是,廠內車間或班組只能是企業內部的核算單位,而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會計主體。這是因為企業內部單位之間存在著複雜的經濟聯繫,它們不能作為獨立的、整體的經濟實體,無法完全劃分其各自的經濟業務,無法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會計核算。因此,企業內部核算單位並不完全具備會計主體的條件。
應當指出的是,會計為之服務的對象完全可能不是企業,例如,是某個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甚至可能是某個地區、整個國民經濟。這樣,《企業會計準則》就未必適用,需要採用特殊的原則和方法,從而構成非盈利單位會計和社會會計。
會計分期
會計分期是指企業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即人為地把持續不斷的企業經營活動過程劃分為一個個首尾相接、等間距的會計期間,分期對企業經營活動實施反映和控制,確定每個會計期間的收入、費用和利潤,確定每個會計期間的資產、負債與所有者權益,進行賬目結算和編制會計報表。為此,《企業會計準則》第七條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分期前提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會計分期是正確計算期間損益的基礎。收入的實現是針對特定會計期間而言的,費用的確認也是與特定期間的收入相配合的。如果會計所報告的企業經營活動僅僅是一個一次性的行為,那么一切收入和費用都在一個經營期間結束。如果會計計量和報告的是一個企業連續不斷的經營活動的某一個片斷,就不能指望將一個會計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收益一次計入當期產品,而必須按會計期間,在各生產周期內進行分配。
(2)會計分期前提強化了會計信息的預計性質。由於將企業的經營活動劃分為各個相等的期間,需要對某些收入與費用在本期和將來各期之間進行分配,如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銷售成本結轉以及有關收入的預計與遞延等,都需要會計人員運用以往的經驗採用判斷的方法進行處理,這就強化了會計信息的預計性質。
(3)會計分期前提還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例如,可比與一致是會計信息的重要特徵,不僅不同企業的會計信息能夠比較,而且還要求不同期間的會計處理方法、程式或會計政策、原則應建立在一致或可比的基礎上,以保證各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數據的有用性。對於相同的會計事項,倘若在不同的會計期間內改變會計處理的方法,將造成企業資產計價與收益確定的不同結果,無法比較各期實際經營情況。因此,會計分期前提還是建立可比性、一貫性原則的基礎。另外,在某一具體期間內,企業往往有許多經濟交易尚未形成或最後實現其結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採用估計方法。會計估計難免會出現偏高或偏低現象,因而在涉及會計計量方法的選擇時,就要恰當地考慮“謹慎性”原則,以抵銷或至少縮小未來期間內可能產生的損失,確保會計所提供的信息達到真實。
(4)按照會計分期前提,會計必須對作為其對象的價值運動過程進行一定的分割,而將價值運動分為三類,一是已經完成的歷史價值運動;二是正在進行的價值運動;三是將要發生的價值運動。從持續經營的角度看,企業的價值運動都可按未來、現時、歷史這三種價值運動轉化,從而形成了事前的預測決策會計、事中的責任控制會計和事後的對外報告會計。而就某一特定會計期間而言,則首先要通過預測、決策、預算等方法來規劃未來的價值運動;然後將實際發生額與預算數進行對比,揭示差異,及時調整預算和矯正行為,以實施過程控制;當某個會計期間結束以後,尚須計量和確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及會計期末的財務狀況,以作為財務分配和財務分析的依據。
會計分期通常為一年,可以是日曆年度,也可以是財政年度,甚至是營業年度(通常是用業務量最低的時刻作為兩個會計期間的交接點)。隨著經濟管理工作對會計信息依賴性的增加,會計期間單位有進一步劃細劃小的趨勢,如季、月、旬、星期等等。為了保證各期間的可比性,國外有的企業還試行會計季度(每個季度13個星期)或會計月等單位,以彌補日曆月、季之間不相等的缺陷。
《企業會計準則》第六條規定,中國“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訖日期採用公曆日期”。也就是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一日至該季度的最後一天為一個會計季度,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後一天為一個會計月份。企業應當按年、按季和按月分期結算賬目,編制會計報表。
貨幣計量
貨幣計量,亦包含了幣值不變。要想連續、系統、全面、綜合地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顯然無法採用各種實物計量單位進行計量,而只能採用貨幣(嚴格地說,應該是觀念上的貨幣)作為統一的計量尺度。這是因為:
(1)貨幣是衡量其他一切有價物價值的共同尺度;
(2)貨幣是交換的媒價物;
(3)貨幣是價值的貯藏物;
(4)貨幣是債權、債務的結算手段;
(5)唯有貨幣可以進入複式簿記系統。
在確定了貨幣計量後,還應明確企業記賬本位幣。為此《企業會計準則》第七條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根據這一規定,境內企業,一般均應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日常經營活動中以外匯收支為主的企業,為便於企業對外開展業務,以適應企業的特點並簡化核算手續,也可採用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對於境外企業,由於其日常經營業務自然以外幣為主,其會計核算是以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當這些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制會計報表時,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以貨幣作為統一的計量單位,還有一個附帶的前提,即假定貨幣本身的價值不變。也就是說,貨幣購買力的波動不予考慮。按照世界各國的會計慣例,當貨幣本身的價值波動不大,或前後波動能抵銷時,會計核算中可以不考慮這些波動,仍然認為幣值是穩定的,但在發生惡化通貨膨脹時,(如年通貨膨脹率達26%,或三年的通貨膨脹率達100%),就需採用特殊的會計準則(如通貨膨脹會計準則)來加以處理。
形式意義
具體地來說,會計核算形式就是指將經濟業務的原始信息加工生成會計信息的步驟和方法,即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記賬方法、記賬程式相互結合的方式,也稱為會計核算組織形式。要更好地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為經濟管理提供系統的核算資料,必須相互聯繫地運用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採用一定的組織程式,規定設定會計憑證、賬簿和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規定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之間的相互關係、填制方法和登記程式,而其核心又是規定如何登記總分類賬的方法,這是會計制度設計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區分各種會計核算形式的主要依據。合理地組織會計核算形式是做好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條件,對於保證會計工作質量,提高會計工作效率,正確、及時地編制會計報表,滿足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合理的會計核算形式能將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組織成既有分離又有協作的有機整體,將各個會計核算崗位的工作有效地組織起來,即減少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節約了人力物力,又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
核算原則
1、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反映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入市的反應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資料可靠。客觀性原則是對會計核算與會計信息的基本質量要求。
2、相關性原則
相關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應能滿足各有關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會計核算所產生的數據應當滿足國家巨觀經濟管理的需求,滿足有關各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3、可比性原則
可比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必須按照規定的處理方法進行,是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有利於經濟管理和巨觀經濟決策。
4、一貫性原則
一貫性原則是指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式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企業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式。一貫性原則是在可比性原則基礎上產生的,是實現可比性原則的保證。
5、及時性原則
及時性原則是指會計核算工作要講求實效,會計處理應及時進行,一邊會計信息得以及時利用。
6、明晰性原則
明晰性原則是指會計記錄與會計報表應清晰、簡明、便於理解和利用。
7、權責發生制原則
權責發生制原則是指收入和費用的確認應當以實際發生和影響作為確認計量的標準。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根據權責發生制進行收入與費用的核算,能夠準確的反映特定會計期間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8、配比原則
配比原則是指營業收入和與其相對應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它要求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個會計期間予以確認、計量,要求企業根據一定期間收入與費用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對本期的收入與費用進行確認和計量。堅持配比原則,有利於正確計算和考核經營成果。
9、歷史成本原則
歷史成本原則是指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所謂歷史成本,就是取得或製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及其他等價物。歷史成本原則要求對企業資產、負債、權益的計量,應以經濟業務的實際交易價格或成本為依據,而不考慮市場價格變動的影響。物價變動時,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調整其賬面價值。
10、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基於會計分期的前提,會計核算應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原則是指會計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確的計算企業當期損益。凡支出的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11、謹慎性原則
謹慎性原則又稱穩健性原則,是指會計人員對某些經紀業務或會計事項如有不同處理方法和程式可供選擇時,應考慮可能發生的風險,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謹慎性原則是針對經濟活動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要求在會計處理尚持謹慎小心的態度,充分估計風險和損失,儘量少計或不計可能發生的收益,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或決策者提高警惕,以應付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儘量規避風險將其限制在最小範圍內。計提壞賬準備和計提折舊的做法體現了謹慎性原則。
12、重要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是指咋會計核算過程中,對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應區別其重要程度,採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式。遵循重要性原則,要求對那些重要的會計事項(如事關企業經營決策或對會計信息使用者具有重要意義),應分別核算、分享反應,力求準確,並在會計報告中作重點說明;而對於那些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可適當簡化會計核算,予以合併反映。
會計集中核算
(一)會計集中核算的主要作法
1、撤銷單位賬戶,設立會計核算賬戶。會計核算中心在銀行開設各單位分戶,實行“統一管理,分戶核算”,由財政局和縣人民銀行負責統一辦理銷戶和存款餘額劃轉手續。
2、會計檔案資料實行集中管理。納入集中核算後,各單位的會計檔案由核算中心統一保管、編目、立卷、歸檔。
3、取消單位會計機構,實施報賬員制度。單位撤銷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設定專職報賬員,負責向核算中心申請支款、經辦單位財務收支具體業務。核算中心根據單位業務量的大小,分別核發了備用金,用於報賬員支付單位零星費用。
4、辦理工資直發。核算中心在對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標準進行清理的基礎上,實施工資統發,核算中心為每位幹部職工在銀行設立工資賬戶,按月將審核後的工資打入工資卡。
5、統一財務公開。會計核算中心定期向有關單位提供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並統一辦理財務公開。
(二)會計集中核算的職能
會計集中核算是融會計服務和管理監督為一體的新型會計管理模式,其基本職能是:在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情況下,由會計核算中心代理各單位行使資金結算、會計核算職能,同時又行使財政資金的監督職能。對各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採取“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辦法,實行“一廳式辦公,櫃檯式作業”。納入單位的各項資金收支由核算中心嚴格按規定和相應的科目列入預算,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管。會計集中核算模式是通過建立專職的會計核算機構,由專業化的會計人員,運用現代化的會計處理手段和科學規範的會計處理方法,集中辦理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監督業務。具體運作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會計業務的決策者與執行者分離,會計人員的隸屬關係也與單位分離,解決了會計人員“頂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頂不住”的問題,會計業務處理由各單位處理變為核算中心處理,制止了作假行為。二是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分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財務審批權由單位行使,會計監督職能由核算中心行使,具體審批人與實際操作人實行分離,形成雙重製約機制。三是會計資料的存放管理與單位分離,進一步健全了監督制約機制。四是會計業務處理實行公開,每項會計業務的處理,至少要經過單位經手人、財務審批人、報賬員、核算中心審核會計、記賬會計和總會計等六個環節,整個處理過程又是在“一廳式辦公、櫃組式作業”的運作方式下進行,知情範圍擴大、運作過程公開,形成“陽光作業”,從運作機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為。
(三)會計集中核算取得的效果
1、強化了財政監督力度,增強了政府的巨觀調控能力。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取消了各單位自設的銀行賬戶,由會計核算中心在銀行為各單位設立分戶,並預留單位付款印鑑。預算內資金由財政撥入各單位的基本賬戶,預算外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先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再按規定撥到各單位的賬戶上,使預算內外資金由過去的分散管理變為集中管理。有效解決財政資金調度緊張的問題,增強了政府的巨觀調控能力,同時,通過對單位每筆資金的審核,全方位和全過程監督,保證每筆資金按預算、按項目使用,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夯實了會計基礎,強化了會計監督。會計集中核算的實行使財政監督的陣地前移。報賬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明顯增強,許多報賬員經常事先向核算中心詢問有關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關支出的開支標準,有效地杜絕了亂支濫用,有效遏制了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3、推動了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使會計人員的人事權、考核權等從單位分離出來,改變了會計人員“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動局面,增強了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的獨立性,使會計人員能夠堅持原則,站穩立場,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大膽監督,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會計秩序混亂等問題,大大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4、核算中心的成功運行為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改革、國庫集中支付縱深發展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核算中心為部門預算的編制提供了準確的信息和基礎的資料,促使單位嚴格執行預算;同時為政府採購的縱深發展提供了空間,凡規定納入政府採購的物品或勞務,統管單位違規的,核算中心將予以拒付;凡部門預算中沒有納入的採購項目,單位自行辦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報銷。核算中心使政府採購真正實現了採購權、物品使用權、資金撥付權三權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