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

2012年5月1日,中組部、中宣部、法務部、全國普法辦以司發〔2012〕5 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義; 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務;健全制度,創新方法,進一步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開展;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取得實效5部分。

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人民政府司法廳(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普法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宣傳部,武警總部政治部:

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不斷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特此通知。

中組部 中宣部 法務部 全國普法辦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檔案內容

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和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開展,增強領導幹部法律素質,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 充分認識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六五”普法規劃,把領導幹部作為普法對象的重中之重。領導幹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肩負著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事業的重要職責,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形勢下,領導幹部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進程。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保證,是提高領導幹部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同時,深入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對於全民普法教育具有重要表率作用,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良好風尚。總體上看,經過長期的普法教育,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與水平普遍提高,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淡薄,依法管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事務能力不強,與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各級領導幹部要從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學習法律、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重要性,帶頭學習法律,做尊崇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

二、 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學用結合的原則,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化、規範化,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法律素質,增強依法執政能力,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各級領導幹部要通過深入系統地學習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牢固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牢固樹立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觀念,牢固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進一步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 進一步明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務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要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對領導幹部法律素質提出的新要求,圍繞“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六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

要突出學習憲法。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憲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內容,牢固樹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牢固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自覺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

要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理念,自覺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貫穿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事業的管理中。

要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基本構成和基本特徵,認真學習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增強依法管理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的能力。

要深入學習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熟練運用法律處理事務,解決問題;及時學習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斷更新法律知識,更好地適應依法管理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的需要;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要深入推進法治實踐。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積極推進各級領導幹部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自覺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不斷提高各項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 健全制度,創新方法,進一步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開展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積極拓寬工作渠道,努力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實際效果。

要健全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律培訓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學法計畫,認真組織實施,促進領導幹部學法的經常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法律諮詢制度,在重大事項決策前,進行法律諮詢和論證,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謀作用。建立健全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領導幹部法律知識的考試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對領導幹部完成年度或階段性學法情況、法律知識考試情況和遵紀守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情況進行考核。

要拓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渠道。堅持自學為主的方法,結合領導幹部自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聯繫實際,確定學習內容,定期接受各種形式的輔導。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培訓機構要發揮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納入教學課程和培訓計畫,加強法制課程建設,定期舉辦各類領導幹部法制專題研討班,推動學法活動不斷深入。要以“法律進機關”為載體,結合“學習型機關”建設,廣泛搭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平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大眾傳媒,通過開辦專欄、專刊、專題節目等,不斷拓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間。

要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方式方法創新。認真總結各地區、各部門開展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經驗,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積極探索研究式、互動式學法方式,通過立法調研、執法監督檢查、案例討論、工作研討等形式,把學習法律與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學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取得實效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切實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工作職責,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對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監督,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列入幹部培訓計畫,協調落實黨校、行政學院、幹部院校開設法制課程,加強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的考核。黨委宣傳部門負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把法律知識作為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好計畫和安排。司法行政部門和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計畫安排、組織實施,負責領導幹部法制講座、法制培訓和考試考務等日常工作。

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措施保障建設。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各項工作制度,推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要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建設,加強管理和服務,為領導幹部學習法律知識提供師資保障;要加強經費保障,安排和落實專項經費,保證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正常開展。

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監督激勵機制,加強監督檢查,積極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完善。要注意總結宣傳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工作交流,不斷提高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水平。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及時制定符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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