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統籌協調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四大板塊,最佳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區域發展戰略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地區〔2016〕1771號),為下一步實施區域戰略、最佳化區域格局、創新區域政策、促進協調發展指明了方向。

為統籌協調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四大板塊,最佳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區域發展戰略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地區〔2016〕1771號,以下簡稱《意見》),為下一步實施區域戰略、最佳化區域格局、創新區域政策、促進協調發展指明了方向。

出台《意見》是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需要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自然環境、資源稟賦、區位條件差異明顯,地區間既存在較大發展差距,也蘊含著分工協作的巨大潛力。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八五”計畫就明確提出“促進地區經濟朝著合理分工、各展其長,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方向前進”。近些年來,我國形成了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的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有效最佳化了生產力布局,發揮了區域比較優勢,激發了地區經濟活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出發,提出在繼續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同時,謀劃布局並推動實施了“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統籌東中西、協調南北方,進一步最佳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同時,提出了完善並創新區域政策,縮小政策單元,重視跨區域、次區域規劃,提高區域政策精準性,按照市場經濟一般規律制定政策等工作要求。

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在新的歷史時期,研究出台《意見》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有利於釋放積極政策信號,形成共識、凝聚力量,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做好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各項工作,為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做出貢獻。

貫徹新發展理念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意見》指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為引領,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創新完善區域規劃和區域政策,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推進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積極推動形成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縱向橫向經濟軸帶,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意見》圍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出了四項重點任務:一是最佳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深入推進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重點實施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全力實施脫貧攻堅,扶持特殊類型地區發展,加快城市群建設發展,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構建生態安全螢幕障。二是完善創新區域政策,加強區域政策頂層設計,提高區域政策的精準性,發揮區域規劃指導約束作用。三是加強區域合作互動,推進區域協同發展,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與承接,加大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力度,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合作發展,積極參與國際區域合作。四是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建立健全區際利益平衡機制,支持發揮平台創新示範作用,推動區域治理法治化。

真抓實幹、務求實效,推動《意見》貫徹落實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藍圖已經繪就,關鍵是要深化認識、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真正把《意見》明確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全國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加快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創新,建立健全有利於區域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和跨地區跨部門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重要事項協調推進機制。

二是加大督促落實力度,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加強各項工作落實的督促檢查,做好對區域規劃與區域政策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評估,強化重點項目建設、重大事項落實的督查,積極研究出台並落實有利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專項政策和具體舉措。充分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積極作用,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三是強化上下聯動協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支持地方落實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協助地方制定專項方案和具體舉措。各地區也應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作為,著力解決本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和毗鄰地區的溝通銜接,形成區域協調發展合力,實現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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