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基〔2010〕27號
各市、州教育局,有關辦學單位:
今年是我省恢復高中畢業會考制度20周年。20年來,我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逐漸完善,在監控高中教育質量、評價高中辦學質量、鑑定學生畢業資格、服務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功能,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加強高中教育管理、規範高中辦學行為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為今後開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奠定了堅實基礎。為認真總結經驗,鼓勵先進,搞好新形勢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推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普通高中會考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額
此次評選表彰全省高中會考先進集體30個,先進個人80名。名額分配見附屬檔案1。
二、評選範圍
各市(州)、縣(市區)及廠礦辦學單位會考管理機構、中學,省教育廳直屬單位。
三、評選條件
(一)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單位
1.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出色完成高中畢業會考各項工作。
2.各項考試管理制度齊全,崗位責任明確,考試組織管理嚴格有序、考紀嚴明,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3.重視對高中會考工作的理論研究,不斷加強和規範高中會考管理工作,注重對會考信息的套用研究,在制訂政策、統籌規劃、資金投入、提高高中會考質量、提升高中會考考試水平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個人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熱愛教育事業。
2.嚴格執行會考有關管理政策,堅持原則,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政策水平較高。品行端正,為民眾服務意識強,服務態度好,工作作風好。
3.關心、重視、支持高中會考工作,從事會考管理工作3年以上,業務水平高,工作中未發生過責任事故。
4.注重對會考理論的學習、研究,在會考組織、管理、研究、指導工作中成績顯著,為促進當地會考工作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五、評選要求
(一)保證評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採取自下而上、民主評選、逐級審核、公正推薦方式進行。評選名額不得突破。
(二)突出評選的代表性。各市(州)要嚴格按照評選範圍、評選條件和分配名額組織評選。要以普通高中學校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為主,以及從事高中會考管理、研究等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並向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管理工作第一線的人員傾斜。
(三)各地各部門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要分別填寫《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集體推薦表》(見附屬檔案2)、《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個人推薦表》(見附屬檔案3)和先進事跡材料各一式4份。先進事跡材料要採用第三人稱,重點突出、內容真實、文字在2000字以內。各市州教育局將有關表格和先進事跡材料匯總後,填寫《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集體匯總表》和《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個人匯總表》,並於2010年5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聯繫人:劉彥文,電話:略。
附屬檔案:
1.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集體推薦表
3.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個人推薦表
4.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集體匯總表
5.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先進個人匯總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