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況
2006年,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衛生強省建設與“十一五”衛生髮展規劃綱要》(浙政發〔2006〕55號);同年,我市兩辦制定出台了《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溫委辦〔2006〕46號)。
2007年,省政府又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衛生強市、衛生強縣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浙政發〔2007〕69號);2008年,省衛生廳根據省政府該檔案的精神,制定了《浙江省衛生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衛生強市考核標準(試行)和浙江省衛生強縣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08〕7號)。杭州、寧波等地,現都已出台了創建工作的相關檔案。
省政府和省廳的兩個檔案出台,在2006年省政府檔案的基礎上,明確了具體的考核指標,對我市的創建工作提出了非常詳細的要求。目前,我市離的創建標準還存在一定的距離,需要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解決一些難點問題。
起草過程
在省政府和省廳制定出台了相關檔案後,我局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7月18日,陳作榮副市長要求我局制定《關於衛生強市建設的決定》。7月21日,局務會議進行部署,胡愛黨副局長召集中層幹部及起草小組進行部署,要求各處室先擬稿,再由起草小組統稿。7月23日,朱錦平局長召集起草小組提出起草工作的總體要求。
7月底,各業務處室完成初稿的擬稿工作。8月8日,起草小組完成第一稿。8月13日,胡愛黨副局長召集中層幹部及起草小組徵求意見。8月19日,起草小組完成第二稿。8月20日,就第二稿,向局領導、中層幹部、市疾控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市婦幼保健院、市血站、市急救中心徵求意見。8月28日,起草小組完成第三稿。9月5日,就第三稿,向各縣(市、區)衛生局、醫學院附屬各醫院、市直屬醫院、市戒毒中心、市衛幹校、部分民營醫院、市衛生局部分離退休老幹部等徵求意見。
主要內容
《決定》共分十一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了衛生強市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這部分提出了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戰略目標。在具體指標上,以2011年為期限,對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壽命、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等三個指標提出了要求。這三個條件也是創建衛生強市的必要條件。同時,對各縣(市、區)的衛生強縣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的時間要求。
第二、三部分,就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和構建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兩個方面提出了相關目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各地要提高其保障能力,對各項指標做了具體的要求。農民健康體檢工作,要求各地做好健康檔案的數位化工作,等等。鄉鎮衛生院,要求每個鄉鎮集中力量辦好一所公益性衛生院,做好“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就其機構發展方向、機構建設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等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四部門,提出要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要完善“五大體系”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發展婦幼衛生事業,加強采供血機構建設。
第五部分,提出了要改善醫療服務能力。明確了要最佳化醫療醫療機構布局結構,加強骨幹醫院建設,加強醫院內涵建設。
第六部分,提出了要大力扶持中醫藥事業。各地要抓好中醫“三名、三進”工程建設,加快中醫院繼承和創新。
第七部分,提出了要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各地要鼓勵舉辦民營醫療機構,落實民營醫療機構發展政策。
第八部分,提出要注重人才培養和醫學科研。要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學科研核心競爭能力。
第九部分,提出要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要做好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加快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深化全面健康教育。
第十部分,提出要完善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要增加衛生財政撥款,完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補助政策,擴大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妥善解決衛生資產問題,加強財政性衛生經費使用管理。
第十一部分,營造衛生強市建設良好環境。要切實加強對衛生強市建設的領導,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引導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衛生事業的發展
幾點說明
(一)在起草的過程中,我們參照了《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實施意見》和《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先發展教育 加快教育強市建設的決定》
(二)該檔案的第一稿共分11個方面31條,第二稿共分12個方面32條,第三稿共分11個方面3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