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北京市中國小“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大賽活動的通知

??(三)評審階段(2010年7月13日至30日)??大賽組委會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對學校集體及學生個人設計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作品進行集中評審,確定入圍作品及名單。 ??(五)方案實施(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大賽組委會指導獲得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資助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進行實施。 ??獲得“陽光校園創新設計最佳創意獎”一、二、三等獎的學校,將得到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資助,實施並完成本校“陽光校園”創意設計。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活動目的

通過“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大賽活動,推出一批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典型學校,提高青少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意識,培養中小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及節能、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感;帶動社會、家庭共同關注“陽光校園”建設。

活動範圍

??北京市所屬區縣教育機構、國小、中學(含國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全體人員,即區縣教育行政管理者、學校校長、教職員工、全體學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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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集的內容與形式

??各校應緊緊圍繞使用以太陽能為主的新能源創建“陽光校園”這一主題,積極組織和動員各方力量,調研撰寫本校“陽光校園”建設方案,所提出的方案要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創新性,具有一定推廣性。提交方案和創意大賽活動的形式可以靈活多樣,既可以是個人方案,也可以是集體方案。集體方案應是系統完整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個人方案應是與“陽光校園”建設有關的創意設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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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進度安排

??(一)啟動培訓階段
??2010年5月13日,舉辦“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大賽活動啟動儀式,大賽組委會對本市區縣教委相關負責人、參與大賽的學校領導、骨幹教師進行前期培訓,使之系統了解本市新能源利用基本知識、本市新能源發展利用狀況,基本掌握 “陽光校園”建設方案設計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二)研製階段(2010年5月13日至7月13日)
??凡有意參與“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大賽的各學校、教職員工、學生,都要結合學校或校舍的實際情況,組織師生實地調查、諮詢專家、獨立思考與設計,研究提出完整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或創意作品,並於2010年7月13日前提交大賽組委會。
??(三)評審階段(2010年7月13日至30日)
??大賽組委會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對學校集體及學生個人設計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及創意作品進行集中評審,確定入圍作品及名單。
??(四)總結表彰(2010年9月)
??大賽組委會組織頒獎儀式,對本次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向入選優秀方案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五)方案實施(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
??大賽組委會指導獲得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資助的“陽光校園”建設方案進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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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與資助

??為鼓勵各學校積極參與本次大賽,專門設立“陽光校園最佳創意獎”與“陽光校園創新設計小專家”稱號。其中“陽光校園最佳創意獎”為集體獎,分為一等獎(中國小組各1個),二等獎(中國小組各5個),三等獎(中國小各10個);“陽光校園創新設計小專家”為個人獎,其中,一等獎(10名);二等獎(30名);三等獎(100名)。此外,大賽設“最佳組織獎”若干名。
??獲得“陽光校園創新設計最佳創意獎”一、二、三等獎的學校,將得到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資助,實施並完成本校“陽光校園”創意設計。獲得“陽光校園創新設計小專家”稱號的個人,將授予大賽組委會頒發的證書及相應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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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要求

??各區縣教委、發展改革委應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確保此項工作落實到位,並組織本區學校以學校為單位於2010年7月13日前將相關設計方案和創意大賽作品的電子文檔統一發至組委會信箱,將紙質版設計方案和創意大賽作品(一式五份)郵寄至組委會辦公室。
??(一)主辦單位聯繫人
??略
??(二)“陽光校園最佳創意獎”和“陽光校園創新設計小專家”作品郵寄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門外小關東里甲2號(“陽光校園創新設計小專家”作品),郵編:100029。
??聯繫人:王老師 聯繫電話:略
??電子版可在下載,不夠可加頁。
附屬檔案:申報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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