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 2010 ] 117 號
各高等學校:為進一步促進高等學校重視教學工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我廳決定組織開展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獎勵工作(以下簡稱評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獎採取限額推薦的辦法,請各高校嚴格按照教學成果獎評審的有關規定及限額指標(見附屬檔案1)推薦。為鼓勵各高校切實重視教改工作,多出高水平的教改成果,對獲得第六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高校適當獎勵推薦指標。
二、本次評獎按《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附屬檔案2)組織實施。
三、每項成果應填報以下材料:
1、《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書》一式3份(見附屬檔案3);
2、反映成果的主體材料(論文、著作、研究報告、經驗總結、成果鑑定書、獲獎證書、項目結題或驗收證明檔案等)及有關附屬檔案材料各一式1份;
3、國家、省或學校關於批准該成果項目立項研究的檔案。
上述材料請用牛皮紙袋裝好,並將成果獎申請書封頁複印後貼在紙袋外,每一個項目裝一袋,多於一袋不予受理。
四、申報學校需填報《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匯總表》(見附屬檔案4)及相應的Excel 電子文檔,連同申請材料於2010年8月2日至4日送湖南省教育廳小二棟一樓,其他時間不予受理。聯繫人:李漓,聯繫電話:略。
五、其它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本次教學成果獎的推薦評審工作,精心組織,認真篩選,統籌考慮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並鼓勵教學一線教師積極申報。
2、參與評獎的成果一般應是國家、省或學校正式立項結題的課題。
3、凡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成果,必須經學校評審後擇優推薦,寧缺勿濫。已獲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教學成果,在繼續研究與實踐中無新的重大突破和創新成就的,不應再申報。
4、同一所學校內容相同或相似的項目限報一項。
5、個人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
6、獨立學院申報的項目必須是研究獨立學院教學改革的成果;本科院校在規定的限額內至少應申報一項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成果。
7、我廳不受理任何個人申報材料。
附屬檔案:
1、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指標
2、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
3、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書
4、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匯總表
附屬檔案1-4下載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附屬檔案1:
2010年湖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指標序號 | 學 校 名 稱 | 推薦數 | 獎勵數 |
1 | 國防科技大學 | 9 | 1 |
2 | 中南大學 | 25 | 4 |
3 | 湖南大學 | 17 | 5 |
4 | 湖南師範大學 | 14 | 3 |
5 | 湘潭大學 | 13 | |
6 | 長沙理工大學 | 13 | 2 |
7 | 湖南農業大學 | 11 | 1 |
8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 12 | |
9 | 湖南中醫藥大學 | 6 | |
10 | 南華大學 | 12 | |
11 | 湖南科技大學 | 12 | 2 |
12 | 吉首大學 | 9 | 1 |
13 | 湖南工業大學 | 11 | |
14 | 湖南商學院 | 6 | |
15 | 湖南理工學院 | 6 | 2 |
16 | 衡陽師範學院 | 6 | |
17 | 湖南文理學院 | 6 | |
18 | 湖南工程學院 | 6 | |
19 | 湖南城市學院 | 6 | 1 |
20 | 邵陽學院 | 6 | |
21 | 懷化學院 | 6 | |
22 | 湖南科技學院 | 6 | |
23 | 湘南學院 | 6 | |
24 |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 6 | |
25 | 長沙學院 | 6 | |
26 |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 6 | |
27 | 長沙醫學院 | 5 | |
28 | 湖南工學院 | 6 | |
29 | 湖南第一師範學院 | 6 | |
30 | 湖南師範大學樹達學院 | 2 | |
31 |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 | 2 | |
32 | 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 | 2 | |
33 | 湖南農業大學東方科技學院 | 2 | |
34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 | 2 | |
35 | 湖南中醫藥大學湘杏學院 | 1 | |
36 | 南華大學船山學院 | 2 | |
37 | 湖南科技大學瀟湘學院 | 2 | |
38 |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 | 2 | |
39 | 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 | 2 | |
40 | 湖南商學院北津學院 | 2 | |
41 | 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 | 2 | |
42 | 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 | 1 | |
43 | 衡陽師範學院南嶽學院 | 1 | |
44 | 湖南工程學院套用技術學院 | 1 | |
45 | 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 | 4 | |
46 | 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 3 | |
47 | 湖南女子職業大學 | 3 | |
48 | 懷化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3 | |
49 | 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 2 | |
50 | 邵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2 | |
51 | 長沙師範學校 | 2 | |
52 | 益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2 | |
53 |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 | 6 | 1 |
54 | 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5 | |
55 | 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3 | |
56 | 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 3 | |
57 | 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 | 4 | |
58 | 永州職業技術學院 | 5 | |
59 | 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 6 | 2 |
60 |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 5 | |
61 |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4 | |
62 | 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5 | |
63 |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 3 | |
64 | 湖南體育職業學院 | 1 | |
65 | 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 3 | |
66 | 保險職業學院 | 2 | |
67 | 湖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 | 3 | |
68 | 湖南網路工程職業學院 | 2 | |
69 | 邵陽職業技術學院 | 1 | |
70 | 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 2 | |
71 | 長沙商貿旅遊職業技術學院 | 2 | |
72 |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 3 | |
73 | 長沙通信職業技術學院 | 2 | |
74 | 湘潭職業技術學院 | 2 | |
75 | 郴州職業技術學院 | 2 | |
76 | 婁底職業技術學院 | 3 | |
77 | 張家界航空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1 | |
78 |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 3 | |
79 |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 3 | |
80 | 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3 | |
81 | 長沙職業技術學院 | 2 | |
82 | 懷化職業技術學院 | 1 | |
83 | 岳陽職業技術學院 | 3 | |
84 | 常德職業技術學院 | 3 | |
85 | 長沙南方職業學院 | 1 | |
86 | 瀟湘職業學院 | 1 | |
87 | 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 3 | |
88 |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 | 2 | |
89 | 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 1 | |
90 | 湖南民族職業學院 | 2 | |
91 | 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 1 | |
92 | 衡陽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2 | |
93 | 益陽職業技術學院 | 1 | |
94 | 湖南同德職業學院 | 1 | |
95 | 湖南信息科學職業學院 | 3 | |
96 | 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 3 | |
97 | 湖南九嶷職業技術學院 | 1 | |
98 | 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 1 | |
99 | 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 | 1 | |
100 | 湖南軟體職業學院 | 1 | |
101 | 株洲職業技術學院 | 2 | |
102 | 長沙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 1 | |
103 | 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 2 | |
104 | 湖南現代物流職業技術學院 | 3 | |
105 | 湖南交通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 2 | |
106 | 湖南鐵路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 2 | |
107 | 湖南安全技術職業學院 | 2 | |
108 | 湖南電氣職業技術學院 | 1 | |
109 | 湖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 1 | |
110 | 湖南都市職業學院 | 1 | |
111 | 湖南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 1 | |
112 | 湖南科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1 | |
113 | 湖南省廣播電視大學 | 2 | |
114 | 長沙工業職工大學 | 1 | |
115 | 株洲市職工大學 | 1 | |
116 | 中國南方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工學院 | 1 | |
117 | 中鋼集團衡陽重機職工大學 | 1 | |
118 | 衡陽工業職工大學 | 1 | |
119 | 長沙教育學院 | 1 | |
120 | 湘潭教育學院 | 1 | |
121 | 益陽教育學院 | 1 | |
122 | 湖南紡織職工大學 | 1 | |
123 | 湖南有色金屬職工大學 | 1 | |
124 | 合計 | 458 | 25 |
附屬檔案2:
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調動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教育工作者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深化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促進高等教育協調發展,更好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國家有關檔案精神,特制訂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
成果獎勵範圍
1、按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術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教師及其他個人,均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2、教學成果獎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果的集體和個人。
3、教學成果主要包括:
(1)針對教育對象的特點和人才培養的要求,在轉變教育思想,最佳化培養方案,改革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實驗技術,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綜合提高,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據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學規律,在組織教學工作,推動教學改革,加強專業(學科)、教師隊伍、課程、教材、實驗實習基地、學風建設和現代教育技術套用,促進產學研相結合,實現教學管理現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高職成果要符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改革指導思想,能夠彰顯“做中學,做中教”的高職教育教學改革特點。
⑷結合自身特點,推廣、套用已有的教學成果,並在實踐中進一步創新和發展,顯著提高辦學效益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方面的成果。
符合上述規定,並且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達到以下標準的成果可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
省內首創並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在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深化教學改革、規範教學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突出貢獻的,可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在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深化教學改革、規範教學管理等方面取得較大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有重要貢獻的,可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在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深化教學改革、規範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等方面取得比較顯著成效的,可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三等獎。
實踐檢驗的時間應從正式實施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
4、在同等水平的情況下,老少邊窮地區的高校取得的成果和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的教師取得的成果優先獲獎。
教學成果獎勵的工作重點是獎勵能夠針對目前高等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解決辦法、實施效果顯著、具有創新點和套用推廣效果的成果。
成果的申請
1、申請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為人師表。
(2)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
(3)直接承擔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含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連續三年以上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集體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請。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人。
2、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層單位,並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的單位。一般情況下,縣(處)級及其以上政府行政部門不能作為成果主要完成單位。
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
3、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須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擇優推薦。
4、學術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申請教學成果獎,由成果第一負責人所在學校或主要參與單位負責推薦。
成果評審和爭議處理
成立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獎勵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湖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負責評審獎勵工作的具體事宜。省級教學成果獎實行公示制度。教學成果獎的獎勵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可以在成果公示期內(公示期1個月)提出異議。對成果的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寫明聯繫人的姓名和聯繫地址,並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異議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地址,並有本人的簽名,否則不予受理。省教育廳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將給予保護,對誣告者將追究責任。對有爭議的成果,省教育廳將組織力量或責成有關學校核實。如經查實確屬弄虛作假,即取消成果的獲獎資格。
成果獎勵
1、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成果特別突出的,可授予特等獎。2、對獲獎成果,向主要完成人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3、教學成果獎獎金歸獲獎者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獲獎情況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加薪的重要依據。
本實施辦法由湖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各校可根據國家有關檔案精神和本辦法制定學校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