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薦各地中等職業學校骨幹及地方特色專業(點)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09]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吸取和借鑑各地專業建設的經驗和做法,集中各地優質教學資源,推進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規範化建設,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請各地推薦骨幹專業(點)和地方特色專業(點)並報送相關教學檔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業條件
1.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面向市場、面向社會,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職業崗位能力要求,以能力為本位,以學生為主體,立德樹人,努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培養的需要。
2.培養目標定位準確,課程設定、教學內容科學合理,專業建設、教學組織管理規範。師資隊伍結構合理,整體素質高。圖書資料和實驗、實習、實訓條件能滿足教學要求。
3.密切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緊跟行業、產業發展趨勢,注重依託當地行業優勢、區域經濟優勢,加強專業建設。服務當地支柱產業、優勢產業、新興產業,與相關行業、企事業單位有比較密切的聯繫和有效的合作。
4.堅持工學結合,校企合作,注重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高,校企合作機制完善。突出“做中學、做中教”,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緊密結合。認真落實頂崗實習制度,學生實習管理制度健全,實習任務明確、管理規範。
5.培養的學生綜合素質高,創業、就業能力強,深受社會和市場歡迎。學生就業情況好、質量高,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就業穩定率、專業對口率、就業收入在本省同專業中名列前茅。
6.推薦的地方特色專業(點)要體現服務地方產業、傳播地方文化、發揮地方特色的特點,重點是貼近區域產業,尤其是民族文化藝術、民間工藝等領域的特色專業。
二、推薦名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則上可推薦3至5個骨幹專業及若干個地方特色專業,各專業推薦的專業點數量不限。
三、推薦要求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相關組織工作。請於2009年11月20日前,將推薦表(見附屬檔案)及所推薦的骨幹和地方特色專業(點)的相關教學檔案,包括專業建設方案、專業教學指導(實施)方案、專業建設標準、實驗實訓設備標準等材料,報我司教學與教材處。同時將電子版發至指定信箱。
聯繫人及電話:郝雅梅
附屬檔案:中等職業學校骨幹及地方特色專業推薦表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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