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6年12月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工信部聯企業〔2016〕394號印發《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扶持、組織實施5部分。 主要任務是: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服務信息化;集成內外部服務資源,實現服務平台化;構建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現服務規範化;推動產業有機聯動,實現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生態化發展;打造環境友好型基地,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綠色化發展;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智慧化發展;發揮各類主體優勢,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特色化發展。

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企業〔2016〕3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構建“雙創”支撐平台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最佳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環境,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規範發展,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重要意義

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以下簡稱“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是指各類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創業創新場所和服務的組織、機構的統稱,包括各類創業基地、創業園、眾創空間、孵化器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以及龍頭骨幹企業圍繞主營業務方向設立的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平台)等。

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創辦小企業計畫,全國共培育和支持創業基地4000餘個,認定省級示範基地2200餘個,基地入駐企業超過19萬個,提供就業崗位超過500萬個。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撐,在培育經濟成長新動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雙創”戰略的重要舉措,是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在分享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下,加強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有利於集聚各類創業創新要素,集成創業創新資源,最佳化創業創新環境,降低創業創新成本;有利於規範服務標準,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創業創新成功率;有利於形成創業創新氛圍,激發創業創新精神,催生企業主體,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各地相關部門要把解決當前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規模偏小、服務能力偏弱、運營模式有待創新等問題與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結合起來,進一步最佳化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環境,解決創業創新企業場地難、融資難、服務難等問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促進企業孵化、成果轉化、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為目標,以構建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產業化相結合的“雙創”生態系統為重點,扶持培育和示範帶動並舉,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態化方向發展,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構建良好的發展環境,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二)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末,公告300個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推動地方培育和建設3000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鮮明、成果顯著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探索一套從孵化培育到產業化發展的有效機制。通過示範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和運營水平,不斷提高創業創新服務能力,為各類創業創新主體健康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三)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科學布局。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在政策扶持、土地供應、財政支持、行政服務、公共宣傳、最佳化環境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的引導,結合現有工作基礎和資源,制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發展規劃,構建創業創新生態體系。

因地制宜,特色鮮明。充分發揮各地資源、人文、地理環境等方面的特長和優勢,綜合利用閒置廠房、城市樓宇、園區設施等場所條件,堅持建設和改造提升相結合,按照區域經濟發展特點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形成地方特色。

市場主導,主體多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樹立開放、創新、發展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和運營新理念,調動各類園區、企業、科研院所、創業投資機構等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投資和運營主體多元化。

整合資源,融合創新。充分發揮各類服務資源的作用,以開放共享、合作共贏的理念,整合資源,補短板、強服務,完善功能。加強與開源社區、資源共享平台、創業沙龍等網際網路創業創新平台對接合作,創新模式,提升孵化和產業化能力。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服務信息化

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信息網路基礎設施,提高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套用能力,利用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平台、大數據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為企業提供便捷、穩定、廣覆蓋、低成本的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和研發、設計、製造、經營管理、行銷、融資等全方位套用服務。

(二)集成內外部服務資源,實現服務平台化

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以平台化的方式集聚優質創業創新資源。鼓勵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服務制度、提升服務水平、提高服務效率;鼓勵各類服務機構入駐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發展眾創、眾包、眾籌、眾扶新模式,提高創業創新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建立並完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資料庫,為入駐企業提供一站式、個性化服務。

(三)構建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現服務規範化

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立規範的創業服務質量管理和評估體系,明確服務標準,規範服務流程,依據企業對服務效果滿意度的評價意見對服務機構進行動態管理,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四)推動產業有機聯動,實現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生態化發展

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構建各類創業創新主體緊密協作的網路,圍繞產業鏈、打造創新鏈、最佳化供應鏈、完善資金鍊,形成產業資源集聚、企業多元互補、服務功能完備的創業生態環境。建設技術交易、信息技術服務、科技諮詢、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套用。構建入駐企業資源共享、原料互供機制,加強專業化協作。推動骨幹企業與入駐企業合作共享,打造生產協同、創新協同、戰略協同的創新產業圈。引導銀行、投資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入駐小微企業對接。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直接設立或引入專業股權投資基金,構建與創業創新相協調的資金鍊。

(五)打造環境友好型基地,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綠色化發展

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全面推行綠色發展理念。鼓勵利用閒置廠房、樓宇等場所改建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三廢”集中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鼓勵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為入駐企業開展能耗線上監測與預警服務,幫助入駐企業降能耗、降成本,開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動新能源的使用和節能減排,實現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綠色發展。

(六)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智慧化發展

加強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與“網際網路+”融合。通過不斷完善和提高匯集分析物業、企業、項目、技術、人才等信息的能力,加強智慧物流、智慧倉儲、智慧型監控、智慧能源等平台建設,推動項目智慧型評估、健康體檢、實時監控等精細化管理系統的套用,逐步提高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智慧化水平。

(七)發揮各類主體優勢,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特色化發展

結合各種建設運營主體的特點和小微企業雙創基地運營發展需求,有重點、有特色的打造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核心競爭力,提高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孵化和產業化能力。對於依託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園區)等為基礎建設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重點發揮產業資源集聚功能,構建從孵化到產業化的全鏈條企業培育能力。對於依託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重點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率,打造科技含量高、影響力大、創新能力強、孵化效果好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對於行業骨幹企業設立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發揮骨幹企業的帶動作用,以及在研發資源、市場資源、信息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加強專業化協作和配套,支持入駐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四、政策扶持

(一)推動用地政策落實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和推動雙創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建設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在用地計畫指標上予以優先安排。

對利用閒置土地、廠房、樓宇建設創業創新基地有貸款需求的項目,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組織金融機構進行對接並給予支持。

(二)加強財政支持力度

將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和發展與現行支持政策做好銜接,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探索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支持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基礎設施改造、信息化建設、服務能力提升,以及對廠房場地租金予以補助,對優秀小微企業雙創基地予以獎勵。

(三)完善金融保障力度

創新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示範基地建設和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與銀行、創業投資機構、股權投資機構對接,聯合設立或引進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並優先投資於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內企業和項目。鼓勵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接,為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內中小企業提供增信和融資擔保,支持保險機構在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內積 極發展產品和服務。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切實落實創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符合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稅收政策條件的,可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五、組織實施

(一)研究制定實施計畫

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主動作為,加強引導,大膽探索,相互借鑑,有機銜接各地方、各部門已有工作基礎,制定適合當地產業和經濟發展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發展實施計畫。科學組織,合理定位,設立計畫推進工作組,建立計畫推進時間表,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依託各地主要媒體和新媒體,加大對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的宣傳和推介,總結宣傳示範基地運營的新模式、新思路,推廣建設運營的成功經驗,發揮示範基地的引領帶動作用。組織各種類型的創業創新大賽、創業訓練營、資本對接會等活動,營造創業創新氛圍。

(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協調機制,切實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實現上下聯動、統籌推進、務實高效的政策合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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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工信部、發改委等5部門印發《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到“十三五”末,公告300個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推動地方培育和建設3000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鮮明、成果顯著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探索一套從孵化培育到產業化發展的有效機制。

《意見》提到,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以下簡稱“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是指各類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創業創新場所和服務的組織、機構的統稱,包括各類創業基地、創業園、眾創空間、孵化器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以及龍頭骨幹企業圍繞主營業務方向設立的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平台)等。

《意見》指出,各地相關部門要把解決當前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規模偏小、服務能力偏弱、運營模式有待創新等問題與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結合起來,進一步最佳化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環境,解決創業創新企業場地難、融資難、服務難等問題。

《意見》提出,到“十三五”末,公告300個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推動地方培育和建設3000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鮮明、成果顯著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探索一套從孵化培育到產業化發展的有效機制。通過示範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設和運營水平,不斷提高創業創新服務能力,為各類創業創新主體健康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意見》明確了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是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服務信息化。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信息網路基礎設施,提高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套用能力,利用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平台、大數據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為企業提供便捷、穩定、廣覆蓋、低成本的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和研發、設計、製造、經營管理、行銷、融資等全方位套用服務。

二是集成內外部服務資源,實現服務平台化。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以平台化的方式集聚優質創業創新資源。鼓勵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服務制度、提升服務水平、提高服務效率;鼓勵各類服務機構入駐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發展眾創、眾包、眾籌、眾扶新模式,提高創業創新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建立並完善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資料庫,為入駐企業提供一站式、個性化服務。

三是構建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現服務規範化。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建立規範的創業服務質量管理和評估體系,明確服務標準,規範服務流程,依據企業對服務效果滿意度的評價意見對服務機構進行動態管理,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四是推動產業有機聯動,實現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生態化發展。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構建各類創業創新主體緊密協作的網路,圍繞產業鏈、打造創新鏈、最佳化供應鏈、完善資金鍊,形成產業資源集聚、企業多元互補、服務功能完備的創業生態環境。建設技術交易、信息技術服務、科技諮詢、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套用。構建入駐企業資源共享、原料互供機制,加強專業化協作。推動骨幹企業與入駐企業合作共享,打造生產協同、創新協同、戰略協同的創新產業圈。引導銀行、投資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入駐小微企業對接。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直接設立或引入專業股權投資基金,構建與創業創新相協調的資金鍊。

五是打造環境友好型基地,引導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綠色化發展。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全面推行綠色發展理念。鼓勵利用閒置廠房、樓宇等場所改建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完善“三廢”集中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鼓勵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為入駐企業開展能耗線上監測與預警服務,幫助入駐企業降能耗、降成本,開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動新能源的使用和節能減排,實現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綠色發展。

六是提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智慧化發展。加強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與“網際網路+”融合。通過不斷完善和提高匯集分析物業、企業、項目、技術、人才等信息的能力,加強智慧物流、智慧倉儲、智慧型監控、智慧能源等平台建設,推動項目智慧型評估、健康體檢、實時監控等精細化管理系統的套用,逐步提高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智慧化水平。

七是發揮各類主體優勢,推動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特色化發展。結合各種建設運營主體的特點和小微企業雙創基地運營發展需求,有重點、有特色的打造小微企業雙創基地核心競爭力,提高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孵化和產業化能力。對於依託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園區)等為基礎建設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重點發揮產業資源集聚功能,構建從孵化到產業化的全鏈條企業培育能力。對於依託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重點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率,打造科技含量高、影響力大、創新能力強、孵化效果好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對於行業骨幹企業設立運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要發揮骨幹企業的帶動作用,以及在研發資源、市場資源、信息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加強專業化協作和配套,支持入駐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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