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的通知

(一)中央級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由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編制、匯總,經審核後上報財政部。 (二)地方級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由同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編制、匯總,經審核後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將本地區的項目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進行匯總、審核後上報財政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做好201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工作,全面掌握國有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和非國有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情況,我們制定了《201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現印發給你們,並將報表編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決算報表的彙編範圍和說明

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含比照事業單位管理的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含工業、商業、外貿、金融等)和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非國有單位,均應編報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具體項目編報範圍包括:
(一)在建項目(包括已安排投資未開工或未購置項目);
(二)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項目;
(三)2013年當年購置固定資產項目;
(四)2013年當年辦理竣工財務決算項目;
(五)停緩建項目。

二、決算報表編報的原則和方法

本報表按照項目建設單位財務隸屬關係進行編制、上報和匯總。
(一)中央級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由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編制、匯總,經審核後上報財政部。
(二)地方級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由同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編制、匯總,經審核後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將本地區的項目建設單位年度決算報表進行匯總、審核後上報財政部。
(三)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非國有單位按屬地原則選擇隸屬關係,並按相應程式進行決算報表編制和報送。

三、決算報表上報時間及要求

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應於2014年4月30日前,將本部門(單位)、本地區審核無誤的決算匯總報表、報表編制說明、匯總及分戶數據光碟一式兩份上報財政部(中央部門及單位分別報經濟建設司和相關業務司各一份)。各部門(單位)、各地區決算匯總報表以萬元為單位上報,分戶數據以元為單位上報。
報表編制說明應對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的全面狀況做詳細說明,具體包括: 固定資產投資總體情況與分類投資情況、資產形成結果、財政性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報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方法、下一步工作建議等。特別是對財政性資金的到位與使用情況要做重點說明。
鑒於本報表統計範圍較大,涉及多部門業務範疇,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單位)、本地區所屬項目建設單位決算報表編制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部門間協調工作和報表布置、匯總和上報工作。
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督促各項目建設單位在做好建設資金清理、賬務核實的基礎上,認真編制決算報表,確保數據準確、真實、可靠和合法,並按規定認真做好決算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

四、決算報表軟體及相關材料

201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檔案材料可通過財政部網站經濟建設司頻道下載;軟體將由軟體公司以光碟形式發放。
附屬檔案1:2013年固定資產年投資決算報表
附屬檔案2:2013年固定資產年投資決算報表主要指標解釋
財政部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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