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的若干意見

四、發揮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作用10.健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評價機制。 相關科技計畫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 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國科發農字[2007]79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教育廳(委、局)、財政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科協:
一、面向創新型國家和新農村建設培養農村實用科技人才
1.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是加速農村科技進步、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農村實用科技人才是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實用科技人才隊伍得到了較大程度的發展。但與推進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相比,總量不足、整體素質不高等問題依然突出,必須把加強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提高農民科學素質作為一項具有基礎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予以推進。
2.為創新型國家和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實用科技人才支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人才強國戰略,面向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加速農村科技進步,加強鄉土科技人才(從農村內部成長起來的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弓I導專業技術人才深入農村一線,不斷拓展培養領域和途徑,建立健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長效機制,形成一支總量足、素質高、結構合理、留得住、用得上的農村實用科技人才隊伍。
3.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既要統籌考慮農村一、二、三產業實用科技人才、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實用科技人才的培養,又要針對急需,突出重點領域實用科技人才的培養。既要統一規劃,整體部署,又要實事求是,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新培養機制和形式,並加大向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等的傾斜力度。既要發揮政府部門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中的巨觀統籌作用,又要發揮民眾團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教育培訓基地、企業、中介機構等社會力量的實施主體作用。
二、加大鄉土科技人才培養力度
4.統籌各類鄉土科技人才的培養。協調推進農民和專業大戶、農村企業科技人員、農村基層科技服務人員、農民經紀人和專業技術協會人員、從事農村社會事業的專業技術人員、農村基層科技管理人員等的培養。繼續實施星火科技培訓專項行動、教育系統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計畫等,支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技下鄉和民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科普活動,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科學種養;重點加強農民科技致富帶頭人的培訓。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科技培訓,確保效果和質量,增強農民轉產轉崗就業的能力。開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中小企業科技培訓,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高技能人才。加強農村基層科技服務人員、農村教育和衛生等社會事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提高農村基層技術服務能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
5.挖掘鄉土科技人才培養教育資源。統籌推進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切實加強職業教育能力建設,擴大中等職業教育的辦學規模,提高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專兼職師資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農村中國小校、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農村成人學校、農村致富技術函授大學等教育資源的作用,開展鄉土科技人才教育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資源,結合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等,發展農村遠程教育。加強鄉土科技人才培養師資庫、教材等基礎條件的建設。
6.開闢多元化的鄉土科技人才培養渠道。一是通過農村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項目的實施帶動鄉土科技人才的培養。繼續實施星火計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促進農村先進適用技術的轉化和推廣,支持各類人才的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承擔農村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項目的企業和單位,要積極承擔起培養鄉土科技人才的責任。確定和驗收農村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項目,要把能否有效帶動鄉土科技人才的培養作為重要指標。二是通過農村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基地和培訓基地培養鄉土科技人才。發展好農業科技園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基地、農村科普示範基地、星火培訓基地、星火學校和農村成人學校等,支持其發展“基地+農戶"、“定單培訓”等模式,帶動鄉土科技人才培養。三是積極發展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等農村科技服務中介組織,支持其在服務農民的過程中帶動農民素質的提高。四是大力發展農村科普事業,形成尊重科學、崇尚創新的濃厚氛圍。以農村科普活動站、科普宣傳欄、科普大篷車、科普宣傳員為重點,加強農村科普組織、隊伍和能力建設。建立農村科普事業良性運行機制。五是鼓勵拓展其他鄉土科技人才培養渠道。
三、鼓勵專業技術人才深入農村一線
7.支持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與農村緊密結合。深化涉農科研院所體制改革,使院所直接面向新農村建設主戰場,積極開發適合“三農”需要的技術,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引導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與地方政府聯合,針對地方實際,優選若干產業,動員科技智力資源,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機制為農民和農村企業服務,因地制宜地發展以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主體的農村科技服務模式。鼓勵農業院校和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才到農村,與企業等實體聯合進行技術開發和人才培養。繼續實施“大學生志願者服務西部計畫”等,引導大學生服務農村一線。
8.創新引導專業技術人才深入農村的機制。對農業科技服務實行分類指導,分類支持,鼓勵和支持多種模式的、社會化的農業技術服務組織的發展,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農業技術服務體系。鼓勵專業技術人才以資金入股、技術參股等形式,與專業大戶、龍頭企業、專業技術協會等結成利益共同體,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繼續開展科技特派員制度試點和農業專家大院模式示範推廣等工作,引導專業技術人才深入農村一線,與農民緊密聯繫在一起。及時總結在創新農村科技服務機制方面的新經驗並予以適時引導,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9.激勵專業技術人才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開展服務。加強對深入農村一線創新、創業、服務並做出突出成績的專業技術人才的人才,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激勵措施;其服務所在地要為其提供幫助、營造環境。通過科技扶貧開發等形式,鼓勵和支持各地區開展多種形式的區域技術、人才合作,引導人才向西部地區、農村基層、貧困地區和發展滯後行業流動,最佳化人才區域和行業布局。
四、發揮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作用
10.健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評價機制。配合農村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開展,鼓勵農村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對參加職業培訓並有鑑定要求的農村勞動者,積極提供技能評價服務,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爭取使受訓農村勞動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適應農村生產經營專業化的發展趨勢,在加強培養的基礎上,擴大職業資格證書在農村的覆蓋面。在加強農村實用科技人才評價的同時,健全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單位和機構加強評價的辦法。要逐步形成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市場充分發揮作用的人才評價機制。
11.為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發揮作用提供服務。整合信息服務網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為農村實用科技人才提供準確、及時、有效的信息服務。加強對農民工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指導與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出台扶持政策,為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特別是農村實用科技帶頭人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科技管理部門要發揮好各領域科技人員之間、專業技術人才和鄉土科技人才之間、科技人員和農民之間加強交流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12.加強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表彰激勵。把農業科技服務成就作為科技獎勵的重要內容,對在農村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服務 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建立部門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聯合表彰機制。通過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畫”,“十一五”期間每年表彰、獎勵一批有突出貢獻、示範作用和輻射能力強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科普示範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等。充分發揮其他已有針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各種獎勵的作用。加強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宣傳。
五、建立健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長效機制
13.加強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的組織管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科技、教育、財政、勞動保障、稅務、科協等部門和單位分工協作,共同推動農村實用科技人才的培養。各地要高度重視,把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納入科技發展總體規劃之中。基層科技部門要將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作為主要工作內容之一予以安排和部署。將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成效作為縣市科技進步考核的重要內容。
14.分工協作,加大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投入力度。加強部門間開展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工作的分工協調和集成,加強工作銜接和配合,避免分散重複,提高各部門投入的效率和效益。嚴格落實國家關於科普經費投入的有關規定。相關科技計畫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
15.支持社會力量開展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中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承擔農村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從社會力量興辦的教育培訓機構中,擇優選擇,給予相應的引導支持。將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作為認定國家級農村科技型龍頭企業和涉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指標。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的企業、農村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金融力量支持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培養。
科技部
教育部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中國科協
二O 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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