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在黨和政府“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方針的指導下,越來越多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身到教育事業之中。社會力量辦學事業快速發展,已成為我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人才。為了加強黨對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下簡稱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工作的領導,促進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健康發展,現就加強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及時在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建立黨的組織,理順黨組織的隸屬關係
凡經教育、勞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依照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登記的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已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必須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黨的基層組織。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設定形式,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成員,按照有關規定選舉產生,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暫不具備選舉條件的,可先由上級黨組織指派或任命黨組織的負責人,待條件成熟後,再按規定進行選舉。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經選舉可由學校行政負責人中的黨員擔任。設校董會的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應進入校董會。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工作變動時,須徵求上級黨組織的意見。
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高等學校,由舉辦單位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舉辦單位確有困難或由公民個人及其他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領導確有困難的,可商同級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指定有關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
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中等教育及其以下的學校,由舉辦單位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舉辦單位確有困難或由公民個人及其他形式舉辦的學校,可由學校所在地的教育、勞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鄉鎮、街道等基層黨組織負責學校黨組織的建立,並領導其工作。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工作機構的設定和黨務工作人員的配備,由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對兼職黨務工作人員所從事的黨務工作應計算一定的業務工作量。黨組織活動經費應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黨組織活動時間要有保證。
二、明確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在教職員工和學生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緊緊圍繞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務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決定,監督學校行政管理機構和行政負責人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對學校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支持學校行政管理機構和行政負責人依法辦學。
(三)加強學校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和發展黨員工作。
(四)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五)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民眾組織和教職工大會(代表大會)。
(六)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每個學校黨組織都應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職責範圍,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制度。
三、加強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按照江澤民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的要求,加強黨的建設,加強學校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教育和監督黨員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表彰優秀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
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有計畫、有重點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特別重視在青年教師和高等學校的學生中發展黨員。
在社會力量舉辦學校中從事專職工作半年以上的黨員,應按照規定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教職工黨員聘任期滿後不再續聘的,應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係。因特殊情況不能將組織關係轉入學校黨組織的教職工黨員的管理問題,由學校黨組織同教職工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商定。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作為重要任務常抓不懈。要切實加強教師隊伍的思想道德建設,引導他們用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教學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把教書與育人結合起來。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民眾組織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強對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要把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先進經驗。當前,要著力指導有關方面抓好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組織的建立工作。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比較集中的地方,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政府教育、勞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黨組織應有專人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教育、勞動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工作時,應把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審批部門要把學校黨的建設工作作為學校年度工作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發現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上級黨組織,要把領導和指導學校黨的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和經常性工作,明確領導分工,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抓好落實。
(共產黨新聞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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