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國際通信網路運行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完善國際通信運行安全預案,加強常態和非常態下的網路運行安全演練。 五、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加強合作,做好應急情況下國際通信設施的相互支援。 六、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對本企業國際通信網路運行安全隱患進行自查,於2010年2月28日前,將自查情況和調整計畫報我部。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近年來,我國國際通信網路迅速發展,國際通信業務日益增長,但多次出現因地震、颱風等原因造成的海纜受損事故,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國際通信業務質量。為提高國際通信網路的可靠性,減少安全隱患,保障我國國際通信安全暢通,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合理分配國際通信業務量,儘量均衡不同國際出入口局間的網路負荷,任一城市的國際出入口局疏通的語音、網際網路業務所占比例應不高於同類業務總量的50%。
二、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完善國際通信運行安全預案,加強常態和非常態下的網路運行安全演練。原則上,各主要業務應實現國際通信業務節點間的實時倒換,暫不具備實時倒換條件的,應儘可能縮短數據配置時間。
三、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加大海纜保護的宣傳和巡護力度,採用技術手段監測海纜保護區內漁船動態情況,避免漁業捕撈作業對海纜的破壞。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對各海纜承載的語音及網際網路業務通達國家方向、業務的均衡負載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按照調整計畫有序調整,減少地震、颱風等原因造成多條海纜損壞時對國際通信業務的影響。
四、各基礎電信企業應重視邊境地區國際出入口的網路運行安全和機房環境安全,因地制宜地採取多重節點、多重路由、負荷分擔、自動倒換、冗餘配置等措施,確保任一線路或設備發生單點故障時國際通信業務不能阻斷。
五、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加強合作,做好應急情況下國際通信設施的相互支援。請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積極協商,在2010年底前建成青島、崇明兩登陸站間的陸上迂迴保護路由
六、各基礎電信企業應對本企業國際通信網路運行安全隱患進行自查,於2010年2月28日前,將自查情況和調整計畫報我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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