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為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團中央擬在全團施行新的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根據工作安排,團中央組織部在調研的基礎上,參照中組部2008年頒布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草擬了《關於中國共青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徵求意見稿)》。根據團中央書記處的要求,現將徵求意見稿印發給你們,徵求意見。請認真組織研討,充分徵求各層級、各類別團組織和團員的意見,並將具體意見或建議形成文字材料反饋給團中央組織部。 按照團章規定向團組織交納團費,是共青團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團員對團組織應盡的義務。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團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經團中央書記處批准,團中央近日印發了《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團費收繳規定》)。

按照團章規定向團組織交納團費,是共青團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團員對團組織應盡的義務。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團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經團中央書記處批准,團中央近日印發了《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團費收繳規定》)。
《團費收繳規定》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區差異,尊重不同青年群體的實際,堅持強化意識、支持基層、從嚴治團,對團費收繳標準、使用範圍、留存比例、管理公開等作了調整和完善。在團費收繳方面,根據團員收入變化情況,對有收入群體團員的團費收繳由原來的兩個檔次兩個比例調整為兩個檔次一個比例,最高交納20元;對農民團員每月交納團費標準提出了0.2元~1元的彈性要求;學生團員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2元;交納團費確有困難的團員,經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團費。在團費使用方面,強調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團組織傾斜,規定基層團委留存團費的比例不得少於團員實交團費總數的60%,並進一步明確了團費的使用範圍。在團費管理方面,根據從嚴治團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了團費管理制度,強化了紀律要求,明確將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作為團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並對各級團組織報告或公布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團費收繳規定》從2016年7月2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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