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
一般的閥控式蓄電池鉛酸蓄電池是由正負極板、隔板、殼體、電解液和接線樁頭等組成,其放電的化學反應是依靠正極板活性物質(二氧化鉛和鉛)和負極板活性物質 (海綿狀純鉛)在電解液(稀硫酸溶液)的作用下進行,其中極板的柵架,傳統蓄電池用鉛銻合金製造,免維護蓄電池是用鉛鈣合金製造,前者用銻,後者用鈣,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點。不同的材料就會產生不同的現象:傳統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會發生減液現象,這是因為柵架上的銻會污染負極板上的海綿狀純鉛,減弱了完全充電後蓄電池內的反電動勢,造成水的過度分解,大量氧氣和氫氣分別從正負極板上逸出,使電解液減少。用鈣代替銻,就可以改變完全充電後的蓄電池的反電動勢,減少過充電流,液體氣化速度減低,從而減低了電解液的損失。
由於閥控式免維護蓄電池採用鉛鈣合金柵架,充電時產生的水分解量少,水份蒸發量低,加上外殼採用密封結構,釋放出來的硫酸氣體也很少,所以它與傳統蓄電池相比,具有不需添加任何液體,對接線樁頭、電線腐蝕少,抗過充電能力強,起動電流大,電量儲存時間長等優點。
閥控式免維護蓄電池因其在正常充電電壓下,電解液僅產生少量的氣體,極板有很強的抗過充電能力,而且具有內阻小、低溫起動性能好、比常規蓄電池使用壽命長等特點,因而在整個使用期間不需添加蒸餾水,在充電系正常情況下,不需從拆下進行補充充電。但在保養時應對其電解液的比重進行檢查。
大多數閥控式免維護蓄電池在蓋上設有一個孔形液體(溫度補償型)比重計,它會根據電解液比重的變化而改變顏色。可以指示蓄電池的存放電狀態和電解液液位的高度。當比重計的指示眼呈綠色時,表明充電已足,蓄電池正常;當指示眼綠點很少或為黑色,表明蓄電池需要充電;當指示眼顯示淡黃色,表明蓄電池內部有故障,需要修理或進行更換。
閥控式免維護蓄電池也可以進行補充充電,充電方式與普通蓄電池的充電方法基本一樣。充電時每單格電壓應限制在2.3-2.4V間。注意使用常規充電方法充電會消耗較多的水,充電時充電電流應稍小些(5A以下)。不能進行快速充電,否則,蓄電池可能會發生爆炸,導致傷人。當免維護蓄電池的比重計,顯示為淡黃色或紅色時,說明該蓄電池已接近報廢,即使再充電,使用壽命也不長。此時的充電只能做為救急的權宜之計。
有條件時,對閥控式免維護蓄電池可用具有電流-電壓特性的充電設備進行充電。該設備即可保證充足電,又可避免過充電而消耗較多的水。
一般這類閥控式免維護電池從出廠到使用可以存放10個月,其電壓與電容保持不變,質量差的在出廠後的3個月左右電壓和電容就會下降。在購買時選離生產日期有3個月的,當場就可以檢查電池的電壓和電容是否達到說明書上的要求,若電壓和電容都有下降的情況則說明它裡面的材質不好,那么電池的質量肯定也不行,有可能是加水電池經過經銷商充電後偽裝而成的。
原理
在充電時,電能轉化為化學能,放電時化學能又轉化為電能。電池在放電時,金屬鉛是負極,發生氧化反應,被氧化為硫酸鉛;二氧化鉛是正極,發生還原反應,被還原為硫酸鉛。電池在用直流電充電時,兩極分別生成鉛和二氧化鉛。移去電源後,它又恢復到放電前的狀態,組成內部動態平衡的化學電池。鉛蓄電池是能反覆充電、放電的電池,又叫做二次電池。
鉛酸蓄電池反應化學方程式如下:
放電→
PbO2+2H2SO4+Pb≒PbSO4+2H2O+PbSO4
←充電
分類及特點
常用的蓄電池主要分為四類,分別為普通蓄電池、乾荷蓄電池、濕荷蓄電池和免維護蓄電池四種。
1) 普通蓄電池
:普通蓄電池的極板是由鉛和鉛的氧化物構成,電解液是硫酸的水溶液。它的主要優點是電壓穩定、價格便宜;缺點是比能低(即每公斤蓄電池存儲的電能)、使用壽命短和日常維護頻繁。
2) 乾荷蓄電池
:它的全稱是乾式荷電鉛酸蓄電池,它的主要特點是負極板有較高的儲電能力,在完全乾燥狀態下,能在兩年內保存所得到的電量,使用時,只需加入電解液,等過20—30分鐘就可使用。
3) 濕荷蓄電池
:極板為荷電狀態,帶有少量電解液,而大部分電解液被吸入隔板和極板中貯存的一種蓄電池。
4) 免維護蓄電池
:免維護蓄電池由於自身結構上的優勢,電解液的消耗量非常小,在使用壽命內基本不需要補充蒸餾水。它還具有耐震、耐高溫、體積小、自放電小的特點。使用壽命一般為普通蓄電池的兩倍。市場上的免維護蓄電池也有兩種:第一種在購買時一次性加電解液以後使用中不需要維護(添加補充液);另一種是電池本身出廠時就已經加好電解液並封死,用戶根本就不能加補充液。
產品特點 | |
1. 壽命長。 | 2. 自放電率極低。 |
3. 容量充足。 | 4. 使用溫度範圍寬。 |
5. 密封性能好。 | 6. 導電性好。 |
7. 充電接受能力強。 | 8. 安全可靠的防爆排氣系統。 |
使用和維護
免維護蓄電池也可以進行補充充電,充電方式與普通蓄電池的充電方法基本一樣。充電時每單格電壓應限制在2.3-2.4V間。注意使用常規充電方法充電會消耗較多的水,充電時充電電流應稍小些(5A以下)。不能進行快速充電,否則,蓄電池可能會發生爆炸,導致傷人。當免維護蓄電池的比重計,顯示為淡黃色或紅色時,說明該蓄電池已接近報廢,即使再充電,使用壽命也不長。此時的充電只能做為救急的權宜之計。
有條件時,對免維護蓄電池可用具有電流-電壓特性的充電設備進行充電。該設備即可保證充足電,又可避免過充電而消耗較多的水。
蓄電池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主要有以下7點:
⒈檢查蓄電池在支架上的固定螺栓是否擰緊,安裝不牢靠會因行車震動而引起殼體損壞。另外不要將金屬物放在蓄電池上以防短路。
⒉時常查看極柱和接線頭連線得是否可靠。為防止接線柱氧化可以塗抹凡士林等保護劑。
⒊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試驗)的方法檢查蓄電池的電量這樣會對蓄電池造成損害。
⒋普通鉛酸蓄電池要注意定期添加蒸餾水。乾荷蓄電池在使用之前最好適當充電。至於可加水的免維護蓄電池並不是不能維護適當查看必要時補充蒸餾水有助於延長使用壽命。
⒌蓄電池蓋上的氣孔應通暢。蓄電池在充電時會產生大量氣泡若通氣孔被堵塞使氣體不能逸出當壓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後就會造成蓄電池殼體炸裂。
5.2.1查酸池中的余酸,如果低於酸池的1/4,則需將符合技術要求的純水注入配酸池內,使其達到2/3的液面,再根據加入純水的量,按約4:1的比例加入符合技術要求的濃硫酸。加濃硫酸時,要先將塑膠攪拌器放入酸池內進行攪拌,然後慢慢地將濃硫酸倒入酸池內,以防止硫酸飛濺。
5.2.2配酸時,要注意酸池的溫度,當酸池內溫度大於60℃時,立即停止加入硫酸,改加純水或攪拌冷卻,待酸液溫度下降至45℃以下時,然後根據需要的酸比重加入純水或硫酸進行重新調整。
5.2.3電池用電解液的配製:待配酸池內的電解液溫度降至室溫時,放入比重計和溫度計測量其實際值,待實際溫度和電解液比重符合要求時,按取稀硫酸的重量。
5.2.4若配製電解液不在室溫時,可按下列公式加以校正:d25=dt+0.00075×(t-25)(g/cm3):式中d25表示換算至標準溫度(25℃)下的密度;dt為實測密度;t為測量比重時電解液的溫度。
⒍在蓄電池極柱和蓋的周圍常會有黃白色的糊狀物,這是因為硫酸腐蝕了根柱、線卡、固定架等造成的。這些物質的電阻很大,要及時清除。
⒎當需要用兩塊蓄電池串聯使用時蓄電池的容量最好相等。否則會影響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電解液的配製
⒐蓄電池不可長期放置,長期停用的蓄電池也應定時充電保養。
蓄電池都存在一個內部自放電的問題,每天自放電量約2%,也就是說,充足電的蓄電池,即使一點不用,經過較長時間後,其存電也會被內部自放電放完。而虧電的蓄電池,其極板又會很快被硫酸鹽化,從而大大削弱蓄電能力。因此,長期停用的蓄電池每月應對蓄電池作補充充電一次,每次10小時左右。
如果蓄電池已經放置時間很長,出現了蓄電池硫化現象,可充滿電後使用蓄電池線上維護儀修復20天左右,容量即可恢復。
保養方法
一、保養要求
1、檢查蓄電池在車上是否固定好,外殼表面是否有磕碰傷;
2、蓄電池電纜是否連線可靠,排氣孔是否有灰塵;
3、通過蓄電池上的電眼檢查充電情況和質量狀態,綠色表示合格,黑色表示虧電,白色表示電池損壞需要更換。
二、補充充電
1、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輛或充電系統有故障,當蓄電池負載電壓低於10V,空載電壓低於12.4V必須補充充電;
2、採風恆電限流充電方法,多隻蓄電池充電必須採用串聯連線;
3、充電第一階段,以蓄電池容量的1/10電流充電,其充電電流為6A。充電至平均每隻電池電壓達到16A後轉為第二階段充電;
4、充電第二階段,以蓄電池容量x0.045的電流充電,如6-QW-60蓄電池,充電電流為60x0.045=2.7A。充電至平均每隻電池電壓達到16V後再繼續充3-5個小時;
5、充電時電解液溫度超過40度時,應採取停止充電,減少電流或物理降溫,當溫度達到45度時必須停止充電;
6、充電間保證良好通風,不許有明火和易燃物;
7、充足電標準,電眼為綠色。
三、快速充電
1、快速充電僅限於汽車不能啟動的應急措施,時間容許的條件下儘量採用普通充電機;
2、快速充電電流為蓄電池容量的3/10;
3、快速充電時間不超過2小時。
四、充電系統故障診斷
1、關閉附加電器的情況下,測量各種發動機轉速下的蓄電池兩極柱間電壓,應在13.8-14.5V之間,如低於13.8V說明充電系統輸出容量不夠,高於14.4V說明電壓調節器失控,需要檢查具體故障原因;
2、關閉所有用電器,拆開蓄電池電纜,在電纜夾與極柱間串入電流表,測量漏電流。除去石英鐘、各控制單元正常耗電,如漏電流過大,可依次撥開各保險觀察漏電是否減小;
3、如果電眼顏色為綠色,但存在起動機轉速較低的情況,需要使用蓄電池檢測儀檢查蓄電池放電電壓。測量時電壓高於10V經充電可正常使用,電壓低於10V經充電後可能仍存在虧電現象,應更換新蓄電池;
注意事項
1. 蓄電池荷電出廠,從出廠到安裝使用,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若時間較長,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在恆壓2.27V/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2年,在恆壓2.33V/只條件下充電5天。
2.蓄電池浮充使用時,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25~2.30V,如果浮充電壓高於或低於這一範圍,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
3.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於2.20V,如單體電壓低於2.20V,則需進行均衡充電。均衡充電的方法為:充電電壓2.35V/只,充電時間12小時。
4.蓄電池循環使用時,在放電後採用恆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35~2.45V/只,最大電流不大於0.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先用不大於上述最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恆流充電,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35~2.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35~2.45V恆壓充電,直到充電結束。
5.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誌: 在上述限流恆壓條件下進行充電,其充足電的標誌,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
(1)充電時間18~24小時(非深放電時間可短) 。
(2)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
(3) 恆壓2.35~2.45V充電的電壓值,是環境溫度為25℃的規定值。當環境溫度高於25℃時,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防止造成過充電。當環境溫度低於25℃時,充電電壓應提高,以防止充電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每個單體增減0.005V。
6.蓄電池放電後應立即再充電,若放電後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
7.電池使用時,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
套用領域
船舶設備,醫療設備,警報系統,發動機起動,電動工具,緊急照明系統,備用電力電源,大型UPS和計算機備用電源,峰值負載補償儲能裝置,電力系統,電信設備,控制系統,核電站,發電站,消防和安全防衛系統,太陽能,風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