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溫度要點
1.控制電池室環境溫度恆定在25℃左右,不能超過30℃。
2.確保浮充電壓設定值為2.25V/單體(標稱溫度25℃),如果溫度變化,應及時根據變化情況,按照0.003V/單體?℃的係數進行修正,溫度升高,電壓下調,反之上調。但任何情況下,充電電壓都不得低於2.20V/單體或高於2.35V/單體。
3.注意監測電池組中各單體電池電壓的均勻性,發現單體間 電壓差超過0.05V或某單體電池端電壓低於2.20V時,應及時進行均衡充電或對落後電池進行單獨補充電。
均衡充電
1.嚴格採用恆壓限流方式充電,並將充電電壓控制在2.30~2.35V/單體之間,充電電流限制在0.25C10A以下。(C10為電池組10小時率放電的容量值)
2. 嚴格控制充電時間,當充電電流小於1~2mA/AH且連續三個 小時不變時,表明電已充足,應立即轉為浮充狀態。
3. 充電時,電池溫度不得超過40℃,否則須降低充電電流。
放電狀態
1. 根據環境溫度和放電速率的不同,設定好放電終止電壓, 一般情況下,如果放電速率在0.01~0.025之間,終止電壓可設為2.0V,放電速率在0.5~0.25之間時,終止電壓可設為1.8V。
2. 嚴格避免過放電現象的發生,隨時監視每隻電池的端電壓,只要發現整組中有一隻電池端電壓達到設定的終了電壓值,則應立即停止放電。
3. 放電後的電池組應立即(8小時內)進行充電,充電方法按照均衡充電的要點要求執行。
說明
充分利用智慧型化開關電源的管理功能,結合實踐經驗,對各種功能參數進行合理設定。
1. 設定浮充電壓為2.25V/單體(標稱溫度25℃),啟動溫度自動補償功能,若無此功能,應按實際溫度變化情況及時人工調節修正浮充電壓值。
2. 設定均衡充電電壓為2.30~2.35V/單體(標稱溫度25℃)。啟動周期均充功能,均充周期設定為三個月,轉浮充條件設定為當充電電流≤2mA/AH時;啟動市電斷後來電轉均充功能,條件設定為當放電深度達到電池總容量20%以上時。
3. 充分利用監控遙測功能,及時掌握電池組的浮充電壓、電流、殼溫等參數是否處於正常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浮充狀態下各單體電池端電壓數據分析工作,當發現電池組中有兩隻以上單體端電壓≤2.20V時,應立即進行均衡充電或單體補充電
4. 按照有關維護規程要求,及時做好月、季、年檢項目維護工作和定期的容量試驗工作。精心維護,全面、及時、準確掌握電池組的工作狀態和質量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確保電池組隨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達到延長使用壽命,保障通信安全暢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