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05年8月,根據《中共閔行區委、閔行區人民政府印發<閔行區政府部分機構和職能調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閔委發[2005]22號)的規定,原閔行區安全生產監察局(閔行區安全生產監察局於2002年5月17日成立,隸屬於原閔行區工業委員會)更名為閔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並由原區政府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綜合 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二)綜合監督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編制安全生產年度計畫,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和應急處置預案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預測本區域內安全生產形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三)健全“二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實施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約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對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的考核、獎懲。
(四)根據國家、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實施生產安全事前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資料庫信息備案、變更和有關許可證的受理、初審、申辦工作;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出監察法律文書和實施行政處罰。
(五)組織、協調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批覆和統計、建檔工作,定期上報和通報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主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受理舉報立案處置、獎勵和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六)開展和推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監督、指導安全生產特種作業培訓、考核和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諮詢、服務工作。
(七)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承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1、陳振華(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安監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負責安委辦日常工作。
2、朱毓金(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安全生產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分管安全監察科、綜合指導科工作。
3、張 偉(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危化企業安全監管,職業安全健康,安全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分管危化監管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工作。
4、劉志敏(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局黨的建設和黨員、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科室設定
閔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分別為辦公室、安全監察科、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綜合指導科;並下屬1個全民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主要榮譽
安監局:2003年度被國家安監總局評為“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先進單位”;2005—2006年度,被國家人事部、國家安監總局評為“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安監大隊:2009年度被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評為“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2007-2009年度被閔行區政府評為“閔行區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