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廣東省羅定市境內古縣]

開陽縣[廣東省羅定市境內古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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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陽縣,位於現在廣東羅定境內,是廣東歷史古縣,在行政與商貿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從公元前214年就有開陽縣存在就一直是當地地行政及商貿中心,直到公元1304年才把縣治從開陽鄉搬到現在的羅定市區內。一直在文化建設上,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根民國時《羅定縣誌》、《瀧水尋源》及羅定政府地情網記載,早在公元630年朝廷下旨全國興建儒學堂(亦稱作孔廟,學宮),開陽縣當年就率先回響興建起儒學堂。宋代元代均有維修,清代還用於學堂教學用。至今還能看到學宮遺址。早幾年,羅定政府及民間均有保護開陽文化意識,其中還有一群羅定熱心人組成了一個以開陽命名的公益組織國學廷開陽學社,志在重新發揚開陽文化,讓廣大民眾重新認識羅定的歷史文化,加入到保護羅定歷史遺址與文化。

秦王政三十三年(前214)

秦始皇派任囂、趙佗統領軍隊平定嶺南,並百粵為南海郡。南海郡領18縣,其中有開陽縣,縣治在今羅定船步鎮。

漢高帝元年(前206)

南海郡尉任囂卒,龍川縣令趙佗自立,稱南越王。五年(前202),趙佗以財物賄賂閩越、西甌、駱越,嶺南地皆入南越國範圍,其轄地擴展至今羅定地方。

漢元鼎六年(前111)

漢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滅南越國,在原南越地區設7郡。其中蒼梧郡領有端溪縣,轄區包括今德慶、羅定、封開、鬱南、雲安等地。

吳黃武五年(226)

蒼梧郡改隸廣州,端溪縣歸廣州蒼梧郡管轄。

晉穆帝昇平五年(361)

分蒼梧郡地端溪縣立晉康郡,領縣14,其中龍鄉、夫阮二縣,縣治均在今羅定境內。

南朝齊(480~502)

在西、南二江設定督護,專門負責對俚僚的征討和安撫,羅定地屬其管轄範圍。

南朝齊永明年間(483~493)

分龍鄉縣為龍鄉、永熙、羅平3縣,隸屬廣熙郡,原有的夫阮縣仍隸晉康郡。

南朝梁陳年間(502~589)

在今羅定境內置瀧、建二州,同時設龍鄉、開陽、永熙、安南4縣。瀧、建二州的轄地包括今羅定及鬱南、雲安、雲城、信宜、廣西岑溪部分地區。
太清元年(547)梁任命陳霸先為振遠將軍、西江督護、高要太守,督七郡諸軍事,管及瀧州。
鄢陵人陳法念仕梁,為驃騎將軍,曾任新、石二州刺史,西、南二江都督(督護),後遂在瀧州定居。
隋開皇九年(589)

廢郡級機構,存州縣二級政權。龍鄉縣改為平原縣,與開陽縣、永業縣(今廣西岑溪)同隸瀧州,永熙、安南二縣隸屬建州。

隋開皇十八年(598)

改平原縣為瀧水縣,以“瀧水”為縣名的稱謂首次出現。

隋大業三年(607)

改瀧州為永熙郡。

唐武德四年(621)

永寧縣令陳普光、僧人惠積建道場於苹塘龍龕岩石室內。

唐武德五年(622)

割瀧州之瀧水縣部分土地設安南縣。至此,今羅定縣境設立4個縣:瀧水、開陽,隸屬瀧州;安南、永寧,隸屬南建州。

唐武德七年(624)

六月,瀧州僚人暴動,朝廷派南尹州都督李光度等領兵鎮壓。

唐貞觀元年(627)

唐太宗分全國為10道,道下轄州。今羅定地區分屬嶺南道瀧州和南建州。

唐貞觀四年(630)

朝廷下令州、縣皆立孔子廟,開陽縣在縣城(今羅定船步)首次建立孔廟(學宮)。

唐貞觀五年(631)

瀧州僚人暴動,高州總管馮盎領兵2萬鎮壓,殺害1000多人。

唐貞觀十四年(640)

三月,瀧州僚人暴動,廣州總管黨仁弘為竇州道行軍總管領兵鎮壓,俘男女1700多人。

唐貞觀十八年(644)

瀧水、開陽、永寧、安南4縣統一歸瀧州管轄。

唐聖歷二年(699)

陳集原作《龍龕道場銘並序》鐫刻在苹塘龍龕岩。該石刻為廣東現存年代較遠的摩崖石刻之一,現為省級保護文物。

唐神龍元年(705)

正月二十四,武則天將帝位傳給太子李顯(中宗)。二月初四,恢復大唐國號,初五,因武則天寵臣張易之,張昌宗被誅牽連的尚書監丞左奉寰內供奉宋之問(初唐詩人)被貶任瀧州參軍,三月到任。

唐神龍二年(706)

六月,中書令(宰相)桓彥范被貶任瀧州司馬。
八月,天官尚書(宰相)張柬之被流放到瀧州。

唐開元二年(714)

僧人定端於今羅城之南建開元寺。
是年,瀧州人利用新開荒田放養鯇魚(草魚)改造土壤,其技術為嶺南農業史上首創。

唐開元十六年(728)

是年,瀧州、廣州等地僚族首領陳行范、馮璘、何游魯等率族人聯合起事,占40餘城。陳在瀧州稱帝,馮稱南越王,何稱定國大將軍,均駐瀧州。唐王朝派驃騎大將軍宦官楊思勖率10萬大軍鎮壓,先後擒陳、馮、何3人,殺害僚族民眾6萬餘人,獲金銀鉅萬。

唐開元十七年(729)

是年秋,時任桂州都督兼嶺南按察補選使、唐開元廿一年(733)官至宰相的張九齡來肇視察,路過瀧水,寫下《赴使瀧峽》一詩。

唐天寶元年(742)

改瀧州為開陽郡,改永寧縣為建水縣。開陽郡所領瀧水、開陽、建水、安南(後改為鎮南)4縣均在今羅定境內。

宋開寶六年(973)

開陽、建水、鎮南俱併入瀧水縣,轄今羅定及鬱南、雲安、雲城、信宜、岑溪部分地區。至此,今羅定境全屬瀧水縣。同年廢瀧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

三月,瀧水縣始歸元朝管轄。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德慶、瀧水各山瑤作亂。

元大德八年(1304)

瀧水知縣陳澤將瀧水縣治從開陽鄉(今船步鎮舊縣村)遷至建水鄉羊祿埠(今城區南平圩),建衙署、學校,無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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