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三十三年(前214)
秦始皇派任囂、趙佗統領軍隊平定嶺南,並百粵為南海郡。南海郡領18縣,其中有開陽縣,縣治在今羅定船步鎮。
漢高帝元年(前206)
南海郡尉任囂卒,龍川縣令趙佗自立,稱南越王。五年(前202),趙佗以財物賄賂閩越、西甌、駱越,嶺南地皆入南越國範圍,其轄地擴展至今羅定地方。
漢元鼎六年(前111)
漢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滅南越國,在原南越地區設7郡。其中蒼梧郡領有端溪縣,轄區包括今德慶、羅定、封開、鬱南、雲安等地。
吳黃武五年(226)
蒼梧郡改隸廣州,端溪縣歸廣州蒼梧郡管轄。
晉穆帝昇平五年(361)
分蒼梧郡地端溪縣立晉康郡,領縣14,其中龍鄉、夫阮二縣,縣治均在今羅定境內。
南朝齊(480~502)
在西、南二江設定督護,專門負責對俚僚的征討和安撫,羅定地屬其管轄範圍。
南朝齊永明年間(483~493)
分龍鄉縣為龍鄉、永熙、羅平3縣,隸屬廣熙郡,原有的夫阮縣仍隸晉康郡。
南朝梁陳年間(502~589)
在今羅定境內置瀧、建二州,同時設龍鄉、開陽、永熙、安南4縣。瀧、建二州的轄地包括今羅定及鬱南、雲安、雲城、信宜、廣西岑溪部分地區。
太清元年(547)梁任命陳霸先為振遠將軍、西江督護、高要太守,督七郡諸軍事,管及瀧州。
鄢陵人陳法念仕梁,為驃騎將軍,曾任新、石二州刺史,西、南二江都督(督護),後遂在瀧州定居。
隋開皇九年(589)
廢郡級機構,存州縣二級政權。龍鄉縣改為平原縣,與開陽縣、永業縣(今廣西岑溪)同隸瀧州,永熙、安南二縣隸屬建州。
隋開皇十八年(598)
改平原縣為瀧水縣,以“瀧水”為縣名的稱謂首次出現。
隋大業三年(607)
改瀧州為永熙郡。
唐武德四年(621)
永寧縣令陳普光、僧人惠積建道場於苹塘龍龕岩石室內。
唐武德五年(622)
割瀧州之瀧水縣部分土地設安南縣。至此,今羅定縣境設立4個縣:瀧水、開陽,隸屬瀧州;安南、永寧,隸屬南建州。
唐武德七年(624)
六月,瀧州僚人暴動,朝廷派南尹州都督李光度等領兵鎮壓。
唐貞觀元年(627)
唐太宗分全國為10道,道下轄州。今羅定地區分屬嶺南道瀧州和南建州。
唐貞觀四年(630)
朝廷下令州、縣皆立孔子廟,開陽縣在縣城(今羅定船步)首次建立孔廟(學宮)。
唐貞觀五年(631)
瀧州僚人暴動,高州總管馮盎領兵2萬鎮壓,殺害1000多人。
唐貞觀十四年(640)
三月,瀧州僚人暴動,廣州總管黨仁弘為竇州道行軍總管領兵鎮壓,俘男女1700多人。
唐貞觀十八年(644)
瀧水、開陽、永寧、安南4縣統一歸瀧州管轄。
唐聖歷二年(699)
陳集原作《龍龕道場銘並序》鐫刻在苹塘龍龕岩。該石刻為廣東現存年代較遠的摩崖石刻之一,現為省級保護文物。
唐神龍元年(705)
正月二十四,武則天將帝位傳給太子李顯(中宗)。二月初四,恢復大唐國號,初五,因武則天寵臣張易之,張昌宗被誅牽連的尚書監丞左奉寰內供奉宋之問(初唐詩人)被貶任瀧州參軍,三月到任。
唐神龍二年(706)
六月,中書令(宰相)桓彥范被貶任瀧州司馬。
八月,天官尚書(宰相)張柬之被流放到瀧州。
唐開元二年(714)
僧人定端於今羅城之南建開元寺。
是年,瀧州人利用新開荒田放養鯇魚(草魚)改造土壤,其技術為嶺南農業史上首創。
唐開元十六年(728)
是年,瀧州、廣州等地僚族首領陳行范、馮璘、何游魯等率族人聯合起事,占40餘城。陳在瀧州稱帝,馮稱南越王,何稱定國大將軍,均駐瀧州。唐王朝派驃騎大將軍宦官楊思勖率10萬大軍鎮壓,先後擒陳、馮、何3人,殺害僚族民眾6萬餘人,獲金銀鉅萬。
唐開元十七年(729)
是年秋,時任桂州都督兼嶺南按察補選使、唐開元廿一年(733)官至宰相的張九齡來肇視察,路過瀧水,寫下《赴使瀧峽》一詩。
唐天寶元年(742)
改瀧州為開陽郡,改永寧縣為建水縣。開陽郡所領瀧水、開陽、建水、安南(後改為鎮南)4縣均在今羅定境內。
宋開寶六年(973)
開陽、建水、鎮南俱併入瀧水縣,轄今羅定及鬱南、雲安、雲城、信宜、岑溪部分地區。至此,今羅定境全屬瀧水縣。同年廢瀧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
三月,瀧水縣始歸元朝管轄。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德慶、瀧水各山瑤作亂。
元大德八年(1304)
瀧水知縣陳澤將瀧水縣治從開陽鄉(今船步鎮舊縣村)遷至建水鄉羊祿埠(今城區南平圩),建衙署、學校,無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