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廣東省市縣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粵辦發[2001]6號)、《開平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開平市人員編制精簡方案》(江機編[2001]36號)檔案精神,組建民營經濟發展管理局,正科級事業單位。職能併入經濟貿易局,對外掛牌。
??民營經濟發展管理局是綜合民營經濟發展和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擔負著全市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服務等工作,促進我市民營企業的經濟發展。
具體職責
?? 1、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的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地方性的法令、法規報市委、市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 2、協助我市各民營企業對口招商,引導國內有實力的民營企業來我市興辦實業。並對較大項目追蹤服務,協調、指導。
?? 3、引導和協助民營企業技術革新,創優創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以及產品行銷、信息化、網路化等方面提供服務,協調各有關部門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支持和監督,調研、分析、總結、推廣民營經濟發展的經驗。
??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要領導
部門職責
1、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檔案、信訪、財務、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檔案;擬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調研股
??負責對全市民營經濟的有關資料統計、分析,制定年度經濟發展計畫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引導協助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創優,協調各有關部門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支持和監督,引導民營企業市場信息化,協助民營企業引進設備和先進技術,提高生產力。調研、分析、總結、推廣發展民營經濟的先進經驗。
3、協調股
??負責協調上級有關部門和政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工作,解決民營企業發展和經營中碰到的困難;協調民營企業申辦自營進出口業務;協助民營企業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和產品展銷;協助民營企業引進人才,辦理職稱和協調申辦有關證照;協助民營企業對外招商和投資環境的推介;協調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