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根據《廣東省市縣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粵辦發[2001]6號)、《開平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開平市人員編制精簡方案》(江機編[2001]36號)檔案精神,把開平市政管理局改稱為開平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簡稱公用事業局),賦予公用事業行政管理職能,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管轄環衛處、市政處和城監大隊三個單位,內設辦公室、市政設施管理股、工程技術股城市管理監察股四個股室。幾年來,開平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堅持以“三個代表”為指引,堅持以科學管理為手段,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2001年底至2005年中,共新建改建擴建市區道路20多公里,先後完成幕沙路、文新路、良園路、新昌中路、S274線荻海中和路、新華街、沿江東路、長沙中路和曙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大大提高了城市檔次。新建改建幕沙北、中山花園側和昇平路等10座公共廁所和垃圾中轉站,新築排水管道40多公里,增設垃圾桶800多個,大大提高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高標準完成325國道(水口至沖澄橋路段)、良園路、富強路等多項綠化精品工程,城區新增綠化面積達30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39%,大大加快園林綠化建設步伐。2004年完成市逕頭污水處理廠的特許經營權的招標,2005年初實施污水處理系統集污乾管網的建設,我市創建環保城市邁進了一大步。由於公用事業管理局領導班子的團結務實,開拓創新,我市的市容市貌有效改善,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市政建設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為我市相繼被評為“廣東省文明城市”、“全國園林綠化先進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作出了積極貢獻.
單位主要領導
何偉碩 局長
胡華健 局黨組書記
謝廣生 副局長
查海岩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 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法章,制訂市區市政方面的規章,並監督實施.(二) 負責市區市政設施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工作;組織市區市政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最佳化、工程發包和招投標;監督施工質量與安全;辦理市政設施及相關工程的施工報建手續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三)負責編制市區城市建設維護費年度計畫和市政設施維修、養護、運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四) 負責城市綜合執法管理,依法監督城市規劃的實施;糾正及處理違章建築,整頓市容市貌及亂堆亂放、亂擺亂賣等到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和環境衛生的違章行為;依法處理損壞城市綠化違法行為 。(五) 審批市區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發放市政排水許可證;審批依附於城市道路及其它市政設施建設的各種管線、桿線、燈飾、銜牌、廣告設定;改裝、拆除、遷移公共設施。(六)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及工業廢棄物的收集、清掃、清運、處理和建築余泥的清運等管理;負責城市公園、公共綠化、道路樹木年度計畫、種植和管理。(七) 籌資引資建設市政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負責市政設施和公用事業有償使用收費,搞好市政設施和公用事業有償使用的管理。(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黨務、組織、紀檢、人事、計畫生育、保衛、信訪檔案檔案收發及起草檔案等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和公用事業有償服務收費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及財務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費計畫和財務收支年度計畫;做好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審計和經營管理工作。
負責人:關精發
市政設施管理股
負責市政建設、改造工程和市政設施維修工程預(結)算;組織市政維修、養護工程發包、招投標、工程驗收及資料收集歸檔;組織監理和施工招投標、施工質量安全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接管等工作。
負責人:梁坤榮
工程技術管理股
負責市區市政工程建設、市政設施建設和改造工程施工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區道路、橋樑(涵)、路燈、擋土牆、護坡、河堤等市政設施管理;審批市區經規劃部門同意的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挖掘等市政設施建設;審批下水道占用、開挖、接駁和有償使用設施;負責市區生活小區市政設施建設工程驗收、移交接管;辦理市區市政設施及相關工程的施工報建手續。
負責人:羅健華
城市管理監察股
負責城市綜合執法管理。監督檢查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按有關規定實施;查處違章建築和種種占用和損壞市政公共設施的違法亂紀章行為;組織市各有關執法部門聯合開展經常性對城市建設、城市道路、市容環境衛生等各項工作的檢查,處理各違章事項。
負責人:劉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