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本級黨組織的決議。
2、落實工委、管委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督查事項。
3、負責宣傳執行憲法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4、組織轄區內各單位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5、按照開封新區工委、管委有關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落實各項經濟計畫指標和各項工作目標。
6、負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民政、司法、文教衛生、計畫生育、信訪、人民武裝、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
7、負責轄區內建設環境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8、負責轄區內行政村兩委班子的建設。
9、做好宣傳、統戰、紀檢等黨務工作,協調群團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黨政辦負責完成辦事處黨、政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綜合治理工作中心主要負責辦事處管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信訪穩定工作。
三、社會事務 民 政主要負責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做好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四、經濟發展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經濟發展、統計、食品藥品安全。
五、文 教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綜合管理我辦專業文化藝術事業。
六、農 業負責貫徹執行上級農業、林業、強農、惠農等政策。
七、計 生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轄區內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生育證審報批、獨生子女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
八、城建、城管負責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城建、土地、規劃、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