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新區工委組織部

開封新區工委組織部

開封新區工委組織部,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情況的綜合和督促檢查;主管機要、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和部機關的安全、保密工作,協調部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組工信息和會務組織工作;負責部機關的人事、行政、財務、公務接待和退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機關“四化”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部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部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部機關的工、青、婦工作。

機構設定

開封新區工委組織部 開封新區工委組織部
1、辦公室: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情況的綜合和督促檢查;主管機要、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和部機關的安全、保密工作,協調部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組工信息和會務組織工作;負責部機關的人事、行政、財務、公務接待和退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機關“四化”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部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部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部機關的工、青、婦工作。
2、幹部科: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提出區管領導班子調整方案,做好乾部需求預測和選拔考察工作;負責實施對全區科級幹部的年度考核;了解、分析執行幹部政策和幹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況,對帶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區管幹部的離休手續和退休幹部的審批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搞好市管後備幹部的調整補充工作;制訂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承辦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的收集、保管、整理、查閱、傳遞等工作,並對下屬單位的幹部檔案進行業務指導;做好乾部檔案室管理工作。(1)保管區管幹部人事檔案和部分委託管理的人事檔案。(2)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檔案材料。(3)辦理幹部檔案的查閱、借用和轉遞等工作。(4)維護幹部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做好“六防”工作。(5)接受上級組織部門的業務指導;調查了解各系統幹部檔案工作情況,指導基層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6)通過檔案熟悉幹部,為幹部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區幹部年報統計的匯總、上報工作;承辦屬於本科室處理的信訪工作;承辦區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有關選舉工作,提供候選人基本情況簡介;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做好公務員隊伍管理的有關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組織科: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工作方針和政策,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研究探討處理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特別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及時開展工作總結;組織指導好全區黨員和農村幹部的管理教育,做好發展新黨員工作;負責全區黨員統計,黨費收繳、使用,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及黨刊的征訂等;負責全區各級黨代會、人代會以及政協會議換屆選舉的籌備、指導等工作;協助市委有關部門組織開好區黨工委常委民主生活會,協助區委組織、指導各基層黨委開好民主生活會;搞好村幹部隊伍建設;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4、電教中心:運用現代化的電化遠教手段,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黨員電化、遠程教育工作,宣傳優秀共產黨員和基層黨組織的先進事跡;負責全區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站點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區黨員電化遠程教育工作;製作具有地方特色的黨員電教教材;積極組織黨員電教片源,在全區範圍內為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員電化教育提供黨員電教片;組織指導全區黨員電教遠程教育方面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工作;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電教遠教工作情況,並積極向領導提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5、人才辦: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承擔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方針政策,加強對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服務保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探索培養、吸引、留住、用好各類人才的方法和途徑,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協調、檢查人才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人才工作有關政策、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實行;組織、指導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安置以及特殊人才的流動和人才安全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區人才統計系統和各類人才信息庫,指導各鄉鎮、區直各部門做好人才信息化建設工作;協調開展人才宣傳工作,及時反映人才工作重要動態,弘揚優秀人才的開拓創新精神,營造良好的人才環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溝通情況。負責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的有關事項,並將落實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承辦領導小組和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黨史辦:研究中國共產黨的歷史、總結黨的歷史經驗,運用黨史資料為黨的建設和區工委相關決策以及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提供諮詢和史實依據;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黨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黨史、組織史工作規劃和計畫; 負責全區黨史、組織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纂和研究工作; 負責向全區廣大黨員幹部民眾進行黨史、革命史的宣傳教育; 承擔上級黨史研究部門和區委交辦的其他黨史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

1、研究和指導全區各級黨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和管理;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2、辦理我區屬於市管幹部有關事項的報批手續;負責提出關於鄉(鎮)、街道和區直科(局)級單位以及其他列入區管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區管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退(離)休審批手續以及有關問題的調查審理工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管理、承辦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協助做好黨的關係在我區的國家部屬、省、市屬企事業單位和協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3、根據中央《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精神,參與研究擬定全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4、研究提出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工委關於幹部隊伍建設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組織實施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5、負責全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查研究、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
6、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工委反映重要情況,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7、主管全區幹部教育工作。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幹部教育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區幹部教育工作規劃;負責落實省、市委組織部下達抽調我區幹部培訓的計畫;負責區管幹部和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鄉鎮、街道和區直科(局)級單位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訂有關幹部教育工作措施。
8、負責全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9、負責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和參與制定全區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規定;調查了解人才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人才政策的情況;
10、負責全區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全區推行公務員制度工作;負責黨群、人大、政協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工作;承擔黨群、人大、政協等機關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指導法院、檢察院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承擔全區政法部門幹部調動、錄用審批工作。
1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黨史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黨史、組織史工作規劃和計畫;
12、指導全區退(離)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13、承辦區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