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單位職能

(一)提出 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規範性檔案,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地方性實施細則,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制定淘汰工業行業高耗能和落後產能計畫。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對口部門和本省、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家、省和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規範性檔案,依託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業發展規範性檔案和戰略建議;貫徹煤炭工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煤炭及煤層氣開發、生產、經營、綜合利用相關事項,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協調組織全市煤炭生產、經營調度和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煤礦技術改造項目。

(十)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規範性檔案、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二)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局長:蘇德超

黨委副書記:王祥軒

黨委委員、調研員:李輝東

黨委委員、調研員:錢勝利

黨委委員、副局長:孟 倩

黨委委員、副局長:汪志毅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愛民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 凱

黨委委員、副局長:牛立勇

調研員:賈 林

助理調研員:梁少東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對外合作交流有關事宜。編報部門預決算、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的財務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政策規劃科(產業政策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工業和信息化建設地方性規章的起草和協調;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民營企業投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改革;指導所監管企業落實各項政策法規。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產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負責淘汰工業行業高耗能和落後產能審核工作。

運行監測協調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煤炭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研究編制行業發展規劃、煤炭及煤層氣等伴生礦產開發規劃;貫徹行業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煤礦準入條件和開辦標準;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生產建設技術工作,監督檢查煤炭企業執行生產建設規範、規程和標準;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礦生產、建設和經營秩序,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煤礦建設項目;指導全市煤炭及煤層氣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負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實施產能、產量控制;協調煤炭工業同運輸、電力、冶金等有關部門的關係,統籌煤炭調運計畫;負責煤炭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管理工作。貫徹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重點工業企業培育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業服務科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推動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信用擔保和小額貸款融資、集體經濟發展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承擔市促進全民創業發展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業管理科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的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材料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推廣套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科技科

(掛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牌子)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和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承擔行業科技成果和情報管理工作;統籌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的擬訂,負責行業技術基礎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

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職工培訓、職業準入、職業技能鑑定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室

紀委(監察室)由市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監察局關於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汴辦〔2008〕26號)和紀檢、監察有關規定,完成本系統相關工作任務。 59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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