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 擬定地方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並監督檢查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實施,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統計工作。(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環境基本狀況、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並不斷完善巨觀經濟預警監測系統;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協助縣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協助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調查機構,監督管理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縣區、市政府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局長:高本山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吳臣禮
黨組成員、副局長、局機關黨總支委員會書記:陳德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芳
黨組成員、地調隊書記:白偉
黨組成員、總統計師:楊文娣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亞群
地調隊隊長:韓輝
調研員: 劉勇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目標管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信訪、收發工作;管理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事業費和國家、省撥款的統計系統的基本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統計系統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及全市統計系統的審計工作。
工業交通科
(掛能源統計科牌子)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交通運輸和郵電企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市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資產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事科
(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直屬各級調查隊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及工資事項;協助省局做好直屬單位有關管理工作;協助縣區管理統計局正、副局長的有關工作;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經濟核算統計科
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負責全市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帳戶;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服務業統計數據。按照省、市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對全市重要的統計監測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的研究;組織制定有關監測和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實施對各縣區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評價考核及產業集聚區的監測與調查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基礎工作。
人口就業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就業等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社會發展、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下屬機構
開封市地調隊
1、完成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年報及縣(市)社會經濟調查、鄉(鎮)社會經濟調查、鄉村社會經濟調查和新農村建設示範村年報工作。對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和發展形勢進行正確、客觀的分析,根據省地調隊制定的工作目標和方針要求,及時、準確的對全市農村的綜合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評比,對其發展形勢作出預測,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及建議並做好統計基礎規範化工作。2、認真組織好本專業統計資料的蒐集、加工、整理,完成省市統一部署的各種統計報表的布置、收集,通過網上直報的方式進行科學的整理,確保統計數據準確、及時的上報,並儘可能滿足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需要。3、參與組織實施《開封農村經濟調查》的加工、整理、印刷工作。4、組織全市及有關部門本專業的統計工作,在協調統計的基礎上,不斷提高科內及全市本專業統計工作的整體水平。5、做好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倡廉工作,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遵守市委、市政府《六條規定》及局內各項規章制度。6、做好全隊的文秘、機要、檔案、後勤以及車輛的管理工作。搞好全局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創先爭優等工作的協調配合,做好其他各項臨時性工作。
普查中心
1、承擔全國經濟普查在我市的組織實施工作;2、負責全市基本單位年(定)報工作,建立並管理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3、參與全市農業普查、人口普查和統計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有關工作;4、管理和維護市級普查網站;5、做好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倡廉工作,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6、遵守市委、市政府《六條規定》及局內各項規章制度。7、搞好創“三城”、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創先爭優等工作的協調配合,做好其他各項臨時性工作。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臨時性工作。
數管中心
1、組織實施本級統計信息化建設,指導縣區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2、組織實施本級各項大型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指導縣區實施大型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3、管理維護市縣鄉三級統計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對網路上運行的安全設備進行監測,確保統計信息網路正常運行。4、管理維護維修本級區域網路網路設備、計算機和輔助設備,確保區域網路、計算機正常運行。5、做好統計信息資源調查表的資料蒐集、錄入、上報工作。6、做好視頻會議室調試工作,為開好視頻會議做好服務。7、做好投影儀安裝調試工作,為各種培訓做好服務。8、做好一套表試點數據處理工作,協助專業科人員完成統計數據的錄入審核匯總上報任務。9、協助專業科做好定報、年報數據處理工作。10、做好計算機技術知識培訓。11、組織本科室人員撰寫政務信息,完成本中心的省網供稿任務。12、做好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倡廉工作,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13、遵守市委、市政府《六條規定》及局內各項規章制度。14、搞好創“三城”、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創先爭優等工作的協調配合,做好其他各項臨時性工作。15、落實好局領導及局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民意調查中心
1、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政策法規和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徵集人民民眾的意見與建議。2、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了解自身的公眾形象和施政成效,獲取普通百姓的評價與看法,為反腐倡廉提供公共監督平台。3、為各級黨委政府選拔、任用領導幹部進行社會評價調查;4、為公眾服務部門測評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組織開展行風評議調查和顧客滿意度調查。5、為廣大工商企業了解消費者的消費心態與消費習慣以及消費者對相關產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與評價情況,組織開展市場調查。6、及時了解和反映民眾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以及突發事件的態度與看法。7、接受部門、行業委託(有償服務)、上級工作安排、民調中心不定期開展等形式開展專項調查。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