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閆闈,男,1976年生,漢族,中共黨員,現任吉林省通化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閆闈在參加公安工作的14年中,始終把黨和人民民眾的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特別是任刑警大隊長以來。
個人榮譽
他能夠站在維護全縣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的高度,愛崗敬業,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為打擊犯罪、維護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5次,被市局嘉獎4次,獲得“全省優秀人民警察”、“通化市第三屆優秀人民滿意警察”、“通化市第四屆十佳人民警察”、“通化市十佳青年衛士”等榮譽稱號。
個人經歷
帶頭攻堅克難,全力偵辦大要案件
幾年來,閆闈始終工作在打擊犯罪最前沿,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特別是嚴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壓態勢,親自指揮作戰,取得了良好戰果。
2007年11月,解放軍某部營區備用電纜被盜十餘公里,損失價值約50餘萬元,被列為部督案件。閆闈帶領特偵組克服重重困難,結合現場提取到的大量鐵鍬、鐵鎬、手套等物證,初步分析石湖鎮當地居民作案嫌疑較大,且犯罪嫌疑人較多,作案時間較長。為儘快破獲此案,閆闈通過調查走訪、廣泛發動民眾檢舉揭發,使此案取得突破性進展,至2008年5月7日,閆闈先後組織抓捕犯罪嫌疑人11名,通過大規模的宣傳教育工作,使18名犯罪嫌疑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審訊查明29名犯罪嫌疑人於2006年以來盜挖軍用電纜線案件50餘起,盜竊軍用通信電纜2563米,價值75750元。“11.20”破壞軍事設施案的成功告破,受到了各級領導的好評,通化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被評為“2007年全國打擊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專項鬥爭先進集體”。幾年來,閆闈直接組織偵破了“2、13”雇兇殺人案件、“1、16”搶劫殺人案、82起系列破壞電力設施案、省廳督辦的“果松鎮金鋼砂廠特大殺人搶劫案”、130餘起特大盜竊耕牛案、58起系列盜割電纜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件,參與破獲命案60餘起,抓獲網上逃犯150餘人,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700餘人,為全縣治安穩定、和諧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見義勇為,孤身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閆闈出身工人家庭,對人民民眾有著深刻的理解和深厚的感情,視人民民眾的利益高於一切,在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關鍵時刻,他不怕危險,不怕犧牲,敢於孤身一人與多名犯罪分子作鬥爭,以鮮血書寫了他對公安事業的忠誠。
1998年11月20日,從警校畢業剛參加工作三個月、時任通化縣公安局東來派出所民警的閆闈在乘大客車返回派出所途中,發現5名男子在車中公然盜竊旅客錢物。面對窮凶極惡的歹徒,閆闈同志毫不畏懼,毅然亮明警察身份,制止犯罪分子的盜竊行為,5名歹徒抽出水果刀對閆闈進行威脅,他不顧危險,奮起搏鬥,身中11刀,最終保護了民眾的財產安全。閆闈在日常生活中能夠積極開展愛民實踐,熱心幫助困難民眾和特殊群體,不僅為個別下崗職工和貧困戶買油買面、送慰問金,還幫助貧困戶解決生活困難。在辦案中,閆闈注重安撫被害人情緒,耐心細緻地講解相關法律知識,解除被害人及親屬心中疑慮,消除與公安隊伍的隔閡,拉近警民關係,以人民公僕的形象出現在民眾面前,帶著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去聯繫民眾、幫助民眾,得到了廣大民眾的一致好評。
公正廉潔執法,樹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閆闈對自己有“兩不”原則,即不當特殊人,不辦特殊事,始終堅持清清白白作人,扎紮實實做事,乾乾淨淨為官。
2009年1月15日快大茂鎮居民崔某失蹤後,其妻到派出所報案,認為丈夫是與別的女人出國私奔。閆闈以自身特有的職業敏感,認為崔某在春節之前出國不符合常理,組織民警進行了走訪調查,在快大茂鎮崔清元家附近河堤上發現崔的手機,初步確定這應是一起刑事案件。閆闈通過偵查,發現崔某的朋友林某在崔失蹤之前與其頻繁聯繫,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此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崔某失蹤系被林某加害,查辦難度較大。閆闈多次傳喚嫌疑人林某,靈活運用審訊技巧,最終使犯罪嫌疑人林某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主動交待了其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並帶領偵查人員在快大茂鎮職業高中後山指認了掩埋屍體的地點。這起案件的成功偵破,為被害人挽回了名譽和清白,給被害人家屬以精神安慰,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制裁,社會反響較好。崔某的妻子為了表達感激之情,上門給閆闈送來人民幣5000元,被閆闈婉言謝絕。幾年來,閆闈共拒賄和謝絕禮金8萬餘元,為大隊民警作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