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8.09——1991.07,昭烏達蒙古族師範專科學校化學系化學專業學習
1991.07——1992.08,霍林郭勒市民族中學教師
1992.08——1995.10,滿洲里市第三中學教師
1995.10——1997.05,滿洲里市政府辦公室秘書
1997.05——1999.11,滿洲里市政府辦公室法制科科長
1999.11——2000.10,滿洲里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
2000.10——2002.10,滿洲里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2.10——2004.02,滿洲里市政府副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副處級)(2001.08——2003.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4.02——2005.03,滿洲里市委秘書長兼政研室主任
2005.03——2006.08,二連浩特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08——2007.11,二連浩特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7.11——2007.12,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12——2012.12,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市長(2005.08——2008.01,內蒙古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12.12——2013.01,呼倫貝爾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3.01——2015.09,呼倫貝爾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5.09——2016.09,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09——2017.01, 呼倫貝爾市委常委、海拉爾區委書記
2017.01——2017.02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提名任局長
2017.02 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15日,中國共產黨呼倫貝爾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閆宏光當選呼倫貝爾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擬提任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正廳級領導職務。
2017年1月21日,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召開幹部大會,宣布自治區黨委關於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政領導的任職決定:閆宏光同志任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提名任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局長。
2017年2月,任命:閆宏光同志為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局長。
記過處分
2002年6月至2016年10月,呼倫貝爾市陸續建成污水處理廠14家,其中4家負荷率低於60%,10家存在超標排放問題;2004年9月至2016年12月,錫林郭勒盟陸續建成污水處理廠14家,其中8家負荷率低於60%,5家長期超標排放。呼倫貝爾市政府、錫林郭勒盟行署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力,督促檢查工作不到位,對污水處理廠存在負荷率低、超標排放問題失察。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內蒙古大興安嶺重點國有林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閆宏光(時任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