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財務門

舉報人范德均相繼通過網路持續、廣泛散布長虹公司虛增銷售收入、虛開增值稅發票及偷漏稅等言論,致使長虹公司深陷輿論漩渦,一時間給該公司的生產和經營造成了較大影響。監管機構對長虹“財務門”的全面核查已經結束,並得出正式結論:長虹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范德均所舉報的違法行為。對於范德均被警方帶走的原因,長虹方面表示並不清楚。

簡單概述

長虹財務門

舉報人范德均相繼通過網路持續、廣泛散布長虹公司虛增銷售收入、虛開增值稅發票及偷漏稅等言論,致使長虹公司深陷輿論漩渦,一時間給該公司的生產和經營造成了較大影響。

監管機構對長虹“財務門”的全面核查已經結束,並得出正式結論:長虹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范德均所舉報的違法行為。對於范德均被警方帶走的原因,長虹方面表示並不清楚。

調查

“財務門”事件爆發後,四川證監部門針對舉報人范德均對長虹提出的“涉及22.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確認收入”、“重複記錄收入”及“呆死爛賬機損失核銷”等6項質疑進行了逐一調查。並得出結論:長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銷售收入的確認符合當時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存在虛增和重複記錄銷售收入的情形,未發現公司1998年相關會計處理違反當時的會計制度。

值得玩味的是,1998年四川長虹與重慶百貨兩家上市公司財報上披露的數據顯示,兩家公司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數額嚴重不符。對於兩份難以自圓其說的財報,相關部門並未給出更多說明。

此外,國稅部門調查認為,“長虹公司1998年納稅情況正常,尚未發現有涉及指控業務範圍內的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影響

“不會有長虹高管參與這件事”,長虹新聞發言人劉海中否認有長虹高管參與了對范德均的抓捕,並稱自己是通過媒體才知道範德均被抓的,具體被抓原因則不清楚。

劉海中說,范德均為達到個人非法目的,採取斷章取義、片面曲解等方式,通過輿論詆毀中傷長虹公司的商業信譽,理應受到法律制裁。他同時表示,為“保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樹立社會正氣”,長虹公司已於上周五下午向司法機關報案,請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長虹公司商業信譽的刑事、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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