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葛市鹽業管理局

長葛市鹽業管理局,原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單位簡介

長葛市鹽業管理局原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長葛市鹽業公司原負責全市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市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07年,許昌鹽業體制改革後,長葛市鹽業公司改制,成立了許昌市鹽業有限責任公司長葛分公司,負責轄區內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長葛市鹽業管理局依法撤銷,鹽政執法工作由許昌市鹽業管理局新設立的鹽政稽查室負責實施。全市鹽業實行鹽業經營與鹽政管理機構分設、職能分離的管理模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鹽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定全市鹽業政策和管理辦法。
二、根據許昌市鹽業計畫安排,負責全市鹽的調撥、運輸、儲備、購銷等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
三、依法進行鹽政執法,管理鹽業市場,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四、負責全市食鹽加碘項目的實施。
五、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擬定工作。
六、對鹽行業的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檢查宣傳工作。
八、承擔許昌市鹽業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股、業務股、鹽政稽查股、人事股。

領導班子

最後一任鹽業局局長:毛建新,主持鹽業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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