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長沙縣氣象局是受上級氣象部門和長沙縣縣委、縣政府雙重領導的基礎性社會公益性正科級事業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為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長沙縣氣象局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縣星沙鎮東升路74號(長沙縣農業局院內)
主要職能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鑑定等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長沙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