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雨花區統計局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區內相關部門和街道開展各類統計工作;審核各類統計調查計畫、方案和結果。 四、其他事項(一)長沙市雨花區統計普查中心區統計普查中心為區統計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二)長沙市雨花區統計局調查隊區統計局調查隊為區統計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與區統計普查中心合署辦公。

根據中共長沙市雨花區委員會、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雨發〔2011〕3號),保留長沙市雨花區統計局(以下簡稱“區統計局”),正科級,為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完成國家、省、市、區統計調查任務;按照統計制度要求完成統計報表;落實《統計法》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區內相關部門和街道開展各類統計工作;審核各類統計調查計畫、方案和結果。
(三)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全區性的區情區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區直各有關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
(四)負責全區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做好綜合分析;編制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年度統計年鑑,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五)負責區域範圍內工業、勞動工資、社會事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科技、商業、貿易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服務業、樓宇經濟的統計工作,做好企業經濟調查,收集、整理並定期上報各類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進行調研分析。
(六)負責“為民辦實事”數據的匯總評估認定和《兩綱》數據的監測工作;組織區域範圍內《統計從業資格證》、《統計繼續教育證》、統計技術職稱資格考試培訓工作。
(七)負責區域範圍內農業、農調、城調、1%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中小企業調查等各種常規和新增統計調查工作。
(八)負責統計工作網路的管理,制訂統計網站建設規劃,並對統計區域網路進行管理和維護;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九)為區委、區政府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日常工作的協調;督促檢查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全局日常行政後勤事務、節假日值班安排、文秘、檔案、信息、辦公用品採購、安全保衛、清潔衛生、考勤、考核工作;負責局大型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及接待工作;負責全局人事、勞資、財務、福利管理等工作,管理局屬財務、車輛和其它資產;負責全區省、市為民辦實事統計工作;組織編髮《雨花統計》期刊;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綜合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及時、準確核算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速度,按要求報送報表及相關資料;組織編制《統計年鑑》,定期公布全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匯總國民經濟運行數據,為區委、區政府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供統計數據信息和諮詢服務,做好統計數據預測工作;掌握區內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研分析,向市統計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統計分析資料;負責《兩綱》數據監測、規模以下工業統計報表等工作;負責區域範圍內社會事業、勞動工資、高新技術產業、樓宇經濟企業及科技方面的統計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區域內社會、科技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區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情況進行調研分析;負責區域範圍內商業、貿易業的統計,做好批零業、住宿和餐飲業的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分析研究全區商貿業的發展情況,及時提供統計數據;負責本局計算機及網路的管理維護,對所有聯網直報單位的計算機網路技術進行指導,做好套用軟體的開發和套用;完成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統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區域範圍內規模工業的統計工作;做好企業經濟調查,收集、整理並定期上報企業調查統計情況,並對區域內工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分析;負責區域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的統計,做好固定資產投資分析研究和房地產、建築業的測報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統計數據;負責區域範圍內的能源消耗統計和服務業統計,對能源消耗、節能減排和服務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完成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法制科
組織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計法律、法規,統計法規、規章;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證》、《統計繼續教育證》、統計技術資格考試的培訓工作;配合搞好各項督查落實工作;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指導監督全區統計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複議應訴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全區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
三、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四、其他事項
(一)長沙市雨花區統計普查中心
區統計普查中心為區統計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區人口、農業、經濟等普查工作規劃制定及其前期籌備工作;負責全區人口、農業、經濟普查的組織、宣傳、協調及其普查數據審核、評估、上報、編印和對外發布工作;負責全區法人單位及其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庫的日常管理、維護和對外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各項民意調查及重大社會調查;完成區政府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長沙市雨花區統計局調查隊
區統計局調查隊為區統計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與區統計普查中心合署辦公。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城鎮住房調查、農業調查、農業統計、企業調查等工作,對區內農業調查、農業統計、城鎮住戶調查以及各項調查普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負責1%人口抽樣調查、企業景氣調查、勞動力三項調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五、附則
本規定由長沙市雨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長沙市雨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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