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局

4、負責全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5、負責全區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8、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境科技工作。

職責調整

1、增加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管理職責;
2、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區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區級地方性環境保護政府規章草案;協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經濟政策。組織實施生態補償、污染損害賠償、污染物防治各項規章制度。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
2、組織編制全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自然資源核算和保護工作。
3、組織開展全區污染減排工作。組織制訂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落實上級下達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督辦、核查全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4、負責全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放射性物品、固體廢物以及有毒化學品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負責對有管轄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和竣工驗收;負責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
5、負責全區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協調解決轄區內的環境問題;調查處理本區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和生態破壞事件;辦理有關環境保護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人民民眾環境信訪事項。
6、負責環境污染執法及現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三同時”(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核定徵收、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區域範圍內垃圾等有害物質焚燒的現場處理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現場監管;依照規定負責排污許可證、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及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審批頒發與監督管理;開展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7、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污染糾紛監測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組織編報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
8、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境科技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環境保護調研、科研活動,開展環保科技諮詢服務,推廣運用環保新技術、新成果。
9、負責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綜合性工作。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區生態保護和發展規劃、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開展全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0、配合開展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協助上級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工作。
11、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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