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工務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工務局(以下簡稱區工務局),為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區工務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其中一名副局長兼任總工程師),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負責聯繫省、市重點工程管理工作;參與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編制及實施進度的考核工作;參與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組織申報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區基礎設施項目計畫及實施進度的考核工作。
(二)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嶽麓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嶽麓科技產業園、軌道交通、湘江樞紐、公路、水利項目以及城管、市政、環衛、園林等市城管系統下達的建設任務項目和區政府投融資平台在建項目除外)的組織實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財政投資的市政道路等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區本級黨政群團、科教文衛等其他職能部門和區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五)組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招商、談判、合作事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儲備管理,並監督項目協定的履行。
(六)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工程投資項目方針、政策、法規,做好中央、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和指導督查工作。加掛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七)負責指導長沙市麓山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市場化運作。
(八)負責本局建設項目的節能工作,積極推進綠色建築實施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區政府各部門和長沙市麓山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承擔的重點工程建設實施職責,區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和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代建職責以及嶽麓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職能,整合劃入區工務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工務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加掛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局行政黨務、群團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各項行政事務:負責區重點工程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文秘、信訪、信息、接待、後勤、車輛調度、工青婦、計生、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重大工作完成情況、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事項、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及黨務、紀檢、調研、宣傳、人事等工作;負責局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相關項目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辦公用品(設備)、固定資產購置、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城建重點工程項目計畫,組織統計、上報各類工程項目進度數據、快報。

(二)項目籌備科

負責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報卷等前期工作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項目計畫立項、可行性研究(建設項目建議書、環境評估、水土保持等)、報卷報建工作(國土、規劃、施工及管線手續的辦理);負責中央、省、市重點工程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和諮詢公司的契約談判及契約草簽、會簽工作;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項目方案論證、方案評審、勘察設計工作;負責組織項目前期工作例會;負責參與區政府投融資項目的施工招標和監理招標以及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實施階段技術方案審查和設計變更等工作,適時辦理需要補辦的相關前期手續;負責本科室工程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報送至其他科室;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負責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契約管理、現場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施工和監理等契約談判及契約草簽會簽工作;負責項目招投標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投資、進度、安全、質量等現場管理工作,督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各專業項目完成責任目標;負責材料設備進場驗收清點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經濟簽證及管理工作,參與概算調整、結算預審等手續和工作;負責設計變更的初審及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組織技術交底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竣工結算資料審查、驗收及移交工作;負責收集和建立責任主體安全、質量、進度等不良行為台帳,並向行業監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報招標契約處備案;負責綜合管線建設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質量和文明環保施工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工程檔案資料整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技術科

負責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質量、文明、環保等技術措施制定;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質量、文明、環保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日常檢查,及時整改安全生產隱患和不文明、不環保施工行為;負責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文明環保施工和質量責任書;負責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技術管理工作,對項目質量、成本、進度進行控制;負責組織局業務例會;負責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指導、督促執行;負責項目的技術論證,對規劃設計方案提出具體的審查意見,對施工方案比選提出建設性建議,並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審核;負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工作;負責工程勘察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工程設計結算、概算、報審和概算調整工作;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彩供)契約中關於技術部分的審核、鑑定;負責重大設計方案及變更的審核,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把控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負責制定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本部門負責的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國土部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工程投資管理及項目資金計畫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和內部財務審核監督工作;負責項目行政和事業性收費的繳納;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工程款項的審核及支付工作;負責局系統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和移交工作;負責材料設備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投標企業的保函和中標企業的履約保證金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項目預結算及資料的收集、存檔工作;負責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勞資事務工作;負責工程造價相關工作;負責工程造價相關政策法規、定額、取費、價格信息等工程經濟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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