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區工務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其中一名副局長兼任總工程師),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設定。主要職責
(一)負責聯繫省、市重點工程管理工作;參與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編制及實施進度的考核工作;參與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組織申報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區基礎設施項目計畫及實施進度的考核工作。(二)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嶽麓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嶽麓科技產業園、軌道交通、湘江樞紐、公路、水利項目以及城管、市政、環衛、園林等市城管系統下達的建設任務項目和區政府投融資平台在建項目除外)的組織實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財政投資的市政道路等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區本級黨政群團、科教文衛等其他職能部門和區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和代建管理工作。
(五)組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招商、談判、合作事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儲備管理,並監督項目協定的履行。
(六)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政府工程投資項目方針、政策、法規,做好中央、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和指導督查工作。加掛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七)負責指導長沙市麓山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市場化運作。
(八)負責本局建設項目的節能工作,積極推進綠色建築實施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區政府各部門和長沙市麓山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承擔的重點工程建設實施職責,區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和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代建職責以及嶽麓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職能,整合劃入區工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工務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加掛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局行政黨務、群團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各項行政事務:負責區重點工程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文秘、信訪、信息、接待、後勤、車輛調度、工青婦、計生、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重大工作完成情況、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事項、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及黨務、紀檢、調研、宣傳、人事等工作;負責局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相關項目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辦公用品(設備)、固定資產購置、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城建重點工程項目計畫,組織統計、上報各類工程項目進度數據、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