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武縣人民政府

地理位置

長武縣位於陝西省鹹陽市西北部,長武處於西北內陸腹地,屬暖溫帶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又屬東南暖濕地區與西北乾旱地區過渡帶。東與彬縣為鄰,南與甘肅省靈台接壤,西與甘肅省涇川接壤,北與甘肅省寧縣、正寧縣接壤。南北最長處30.06公里,東西最寬處27.23公里,總面積567平方公里。屬暖溫帶半乾旱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均降雨量584毫米,最高氣溫36.9℃,最低氣溫-24.9℃,年均氣溫9.1℃。全縣轄9鎮兩個社區160個行政村,2013年,總人口20萬人。全縣實現國內生產總值104.6億元。

發展歷史

長武縣人民政府成立於1948年4月21日,位於長武縣城東街。因當時正值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野戰軍西府出擊戰役,未及設立工作部門,縣長由劉剛同志擔任。4月24日晚,解放軍主力撤離,長武縣城失守,縣政府工作人員隨主力部隊戰略轉移。

1949年7月25日,長武重新解放,流動與陝甘寧邊區的長武縣人民政府(與縣委和編)由縣長劉剛帶領黨政工作人員及幹校學員32人回縣城接管偽縣政府及所屬機關,開展工作,下設秘書室,一、二、三、四科,公安局、稅務局、電報局等工作機構。為適應各個時期的形勢需要,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反覆增設、裁撤、合併、分設,處於經常性的變動之中。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定許可權負責管理全縣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組織財政、民政、民族事務、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開展工作;發布決策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工作人員。縣人民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

1955年4月1日,根據憲法規定,縣人民政府改稱人民委員會。

1958年12月底,長武、栒邑與邠縣合併,長武縣人民委員會隨之撤銷。

1961年9月1日,恢復長武縣制,重新組設長武縣人民委員會。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級政權機關遭受衝擊、批鬥、奪權,處於癱瘓半癱瘓狀態。

1968年9月10日,成立"長武縣革命委員會"。

1981年1月8日,取消各級"革命委員會",重新恢復縣人民政府設定。

縣委領導

縣長

溫志剛

職 務:縣長

職責分工:領導縣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縣財政局、審計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副縣長

侯軍利

職 務: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職責分工: 協助縣長主持縣政府日常工作。負責財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穩定、社會管理、投資環境等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安局、監察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展和改革局、統計局、信訪局、司法局、物價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就業服務中心、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聯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武部和駐縣各部隊、各新聞單位、各民主黨派工作。

楊 驥

職 務: 縣委常委、副縣長

職責分工: 負責農村、農業、民政、科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農牧局、林業局、水利局、民政局(民宗局)、糧食局、果業服務中心、科學技術局、氣象局、菸草專賣局。聯繫縣殘聯、科協工作。

蘇建民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 負責城市建設、工業經濟、安全生產、市場監管、企業改制、商貿流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業發展局(中小企業局、商務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工業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油公司。聯繫縣總工會、工商聯。

白鵬蛟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 協助常務副縣長侯軍利同志抓好公安工作。

孫彥彬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教育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播電視台、廣播電視信息網路中心、新華書店。聯繫縣紅十字會、共青團、婦聯、文聯。

曹百鎖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 負責國土資源、公路建設、招商引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環境保護局、電力局、招商局、公路段、路政執法大隊、超限檢測站。

崔文偉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負責扶貧開發、文化體育、文物旅遊、金融保險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老區辦)、文體旅遊局、郵政局、鹽務局、農業銀行、信用聯社、郵政儲蓄銀行、工商銀行、壽險公司、財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負責做好中行的扶貧聯絡協調工作。

張 遠

職 務: 副縣長

職責分工: 負責供銷、農機方面的工作,協助副縣長曹百鎖同志抓好交通運輸工作,協助副縣長崔文偉同志抓好乾部駐村聯戶“雙包雙實現”扶貧工作。分管縣供銷聯社、農機中心。

部門組成

政府辦

交警大隊

工業發展局

醫改辦

農機中心

安監局

藥監局

糧食局

扶貧辦

住建局

環保局

質檢局

工商局

地稅局

計生局

人社局

煤炭局

科技局

衛生局

司法局

教育局

信訪局

氣象局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物價局

交通局

民政局

水利局

林業局

農牧局

國土局

審計局

殘聯

統計局

財政局

招商局

住房公積金管理

公安局

果業服務中心

發展和改革局

廣播電視台

文體局

市容局

縣聯社

轄區鎮社

區鄉基層政權設定歷史

解放初,廢除舊保甲,建立新的區鄉人民政權。全縣設城關、進賢、宜祿、朱成、亭口5個區公所,分設35個鄉人民政府,140個行政村。

1950年,依次改為一、二、三、四、五區。

1953年仍設5區,增設為39個鄉。1955年增設城關鎮,全縣為40個鄉(鎮)。

1956年撤區並鄉,全縣設13個鄉、1個鎮。1957年長靈劃界,增設馬寨鄉,全縣設15個鄉鎮。後半年地掌鄉併入馬寨鄉,全縣減為14個鄉。

1958年公社化,實行政社合一體制。全縣建成昭仁、相公、洪家、巨家4個人民公社。辱底合併邠縣,長武地區設長武、巨家兩個人民公社,13個生產管理區。

1961年分縣後,設12個人民公社。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1962年全縣改設14個人民公社。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公社、大隊、生產隊分別組成革命委員會和革命領導小組。

1981年恢復14個公社和各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4年,政社分設,改變農村人民公社體制,恢復鄉人民政府。大隊、生產隊改設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全縣14個公社改為1鎮13鄉。鄉人民政府設鄉長、副鄉長、秘書、會計和民政、財糧、農林水牧、多種經營、文教、計畫生育、土地、公安、司法、武裝及共青團、婦聯等專職幹部。全縣152個大隊、705個生產隊,改為234個行政村,1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是農村基層民眾性的自治組織。是農民民眾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種較好形式。在農村經濟生產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為人民民眾參政議政提供了組織證。村設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文書、民兵排長、治保、調解主任和團支書、婦女主任等。村民小組設組長。

1989年,全縣設14個鄉(鎮),234個行政村民委員會,1個居民委員會,694個村民小組。享受固定補貼的行政村級基層幹部705人,年度補貼標準為13.5萬元。

現行行政劃分

2011年,長武縣完成撤鄉並鎮任務,現轄9個鎮,2個服務中心

昭仁鎮

丁家鎮

洪家鎮

相公鎮

巨家鎮

亭口鎮

冉店社區

地掌鎮

棗園鎮

彭公鎮

芋元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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