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介紹
長春社(香港保護自然景物協會)成立於一九六八年,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 民間環保團體。該社團積極倡議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致力於自然保育、保護環境和文化遺產。其使命是提升當代和未來社群的生活素質,並確保香港履行對鄰近地區以至全球生態環境的責任。長春社倡導合適的政策、監察政府工作、推動環境教育和帶頭實踐公眾參與,為完成使命全力以赴。長春社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監察環保政策及推廣環境教育。
協會工作
舉辦各類環保教育活動
在香港和中國內地進行自然保育計畫
倡議濕地、樹木的保育工作
政府政策提出意見
保護歷史文物
其他:為旅遊業人士而設的自然導賞員課程
協會宗旨
該社團的宗旨包括:
1、成為有建設性的壓力團體,提出社團的意見,促進及監察政府制訂和執行環保政策。
2、支持及協助其他團體及機構推廣環保和舉辦環保活動,包括提供意見和教材等資源。
3、主辦多類型的環保活動以推廣環境教育
組織構架
2010/2011年理事會
主席:林乾禮太平紳士
副主席:侯智恆博士
義務秘書:羅惠儀博士
義務司庫:易永發先生
理事:陳捷貴太平紳士、陳劍安先生、陳淑嫻女士、何小芳女士、熊永達博士、黎廣德先生、吳祖南博士BBS太平紳士、溫國偉先生、胡國萍女士、易永林先生
總監 : 蘇國賢先生
副總監 : 黃子勁先生
行政及會計經理: 麥永賢小姐
保育經理: 戚曉麗小姐
教育經理: 鄧俊賢先生
項目經理: 王詠琹小姐
高級公共事務經理: 李少文先生
其他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中國項目委員會
時事及對外關係委員會
籌款委員會
會員事務委員會
環境組織(一)
環境組織(英語: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是尋求保護、分析或監測環境以防止其遭虐待或惡化的組織。從這個意義上說,環境可以是指生物物理環境、自然環境或者建成環境。組織可能是慈善團體、基金、非政府組織或政府組織。環境組織可以是全球性的、國家性的、地域性的或地方性的。為了保護環境,而以國際協定或其它約定建立起來的政府間組織和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