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區人民法院

長安區人民法院位於長安區西長安街141號,現有法官、法警、書記員和其他工作人員141人,其中法官79人,法警10人,書記員31人,其它工作人員21人。 長安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共22個,院機關設立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等和辦公室、監察室、法警大隊等12個業務庭室。 近年來,長安區法院在區委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全面發揮審判職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長安區人民法院位於長安區西長安街141號,現有法官、法警、書記員和其他工作人員141人,其中法官79人,法警10人,書記員31人,其它工作人員21人。長安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共22個,院機關設立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等和辦公室、監察室、法警大隊等12個業務庭室。基層人民法庭為七個,分別為:灃峪人民法庭、王曲人民法庭、斗門人民法庭、細柳人民法庭、郭杜人民法庭、鳴犢人民法庭和引鎮人民法庭。全院每年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5000餘件。近年來,長安區法院在區委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全面發揮審判職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通過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圍繞創建市級文明單位工作目標,全面加強幹警思想政治建設,強化審判管理和規範化制度建設,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從而使法院各項工作實現了跨越式發展。2007年以來,調研工作連續兩年榮獲全省法院先進單位;檔案管理工作達到AAA級標準和法院系統一級合格單位;七個人民法庭建設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設榮獲全省法院先進單位,司法宣傳工作榮獲全省法院先進單位,引鎮人民法庭榮獲全省“五好人民法庭”稱號。2008年,長安區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司法調解、民事審判、督促檢查工作等榮獲全市法院先進單位。法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有了很大提升,先後有30餘名幹警受到上級的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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