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根據《中共北海市鐵山港區委員會、北海市鐵山港區人民政府關於北海市鐵山港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北鐵發〔2011〕17號),將原在區農業局掛牌的區水利局調整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農業局承擔的水利行政管理職責。(二)取消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資金管理使用的法規,建立健全水利建設資金籌措、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對全區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
(三)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監督管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統籌兼顧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和水能資源的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其他水利規費的徵收工作。組織制定水資源保護具體措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規劃,制訂具體措施,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區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主管全區江河、河海口及海河堤的整治和開發。
(六)管理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農田灌溉節水排水、農村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區水利系統的科技成果推廣,負責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與交流;制訂全區水利系統人才培訓計畫,組織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監督實施國家、自治區、北海市有關水利行業規程規範。
(八)負責全區的水利工程建設與行業管理,承擔政府對水利建設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安全運行、管護職能。
(九)主管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訂水土保持的綜合治理措施和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負責全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區內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十一)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防汛、防潮、抗旱工作,對區內河道、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按分級管理規定,組織或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水利經濟全面發展服務。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設2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內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建、宣傳、精神文明、綜治、科教、普法、信訪、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及辦理人大、政協提案、建議;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調配、考核、紀律、工資、福利、獎懲、退休、人事檔案、職稱評聘、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二)水利水政股
組織編制全區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區水利工作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水利固定資產項目和水利開發項目管理、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區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政府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安全運行、管護職能;主管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田灌溉節水排水和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等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編制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負責水利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組織科技成果鑑定以及申報評獎;負責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和新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水利工程性評估及初步設計審核工作;協助指導江河流域的綜合規劃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實施水利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處理水事糾紛;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監督管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水利中長期供水規劃和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及水資源費的徵收制度及其他水利規費的徵收工作;組織制定水資源保護具體措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主管全區江河、河海口、海河堤的整治和開發;負責全區供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及水資源規劃工作;主管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審核有關生產建設項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負責對生產和開發建設項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擬訂年度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監督實施;制訂部門及指揮部成員崗位責任制;組織防汛搶險救災、儲備物資和調撥車輛;管理防汛電台通訊信息網路;掌握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及時供領導決策;對各項防汛抗旱工作進行指導、督查;負責水利行業信息體系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名,設定領導職數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領導班子
王永琪,男,漢族,1960年9月出生,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人,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政工師,現任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局長、黨支部書記。工作簡歷:1977.07-1979.10 合浦縣營盤邊防派出所車管員;
1979.10-1983.10 合浦縣營盤公社彬畔大隊任團支書;
1983.10-1987.11 合浦縣營盤鄉彬畔村委主任;
1987.11-1989.08 合浦縣營盤計生站站長;
1989.08-1990.12 合浦縣營盤鄉任黨委宣傳委員兼計生站站長;
1990.12-1991.07 合浦縣營盤鄉黨委組織委員(其間:1990.12錄用為國家幹部);
1991.07-1993.10 合浦縣營盤鄉政府副鎮長;
1993.10-1996.08 合浦縣營盤鄉政府副鎮長(主任科員);
1996.09-1999.03 鐵山港區興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1999.03-1999.09 鐵山港區水產局局長;
1999.09-2000.07 鐵山港區營盤鎮政府鎮長;
2000.07-2004.07 鐵山港區營盤鎮書記、人大主席(期間2000.09-2002.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4.07-2011.09 鐵山港區農業(水利)局局長;
2011.09-鐵山港區水利局局長。
副局長,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人,200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工程師,現任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副局長。工作簡歷:
1993.09-1996.07 在廣西大學土木工程系就讀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大專畢業
1996.07-2003.08 在鐵山港區農業(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工作,歷任副站長、 站長 2003.08—2011.09 在鐵山港區農業(水利)局水利水政股工作,歷任副股任副股 長、股長。(期間,2009.07任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
2011.09—2011.12 北海市鐵山港區農業局副局長
2012.01— 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副局長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區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區環境保護分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重大問題。區環境保護分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區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區環境保護分局協商一致。(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區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區國土資源分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區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區水利局牽頭,會同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區水利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
原區農業(水利)局所屬的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站、北海市鐵山港區水利局青山頭海堤管理所劃由區水利局管理,其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運行機制維持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