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中共鎮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1]職能
(一)在市委的領導下,組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有關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統戰部反映我市統一戰線工作的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黨的統戰方針政策在我市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我市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貫徹落實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和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工作;支持、幫助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市的貫徹執行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來鎮江訪問的工作;做好台胞、台屬和僑胞、僑屬的統戰工作;代管市僑聯、市台聯。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有關人民團體做好乾部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統戰部長。
(六)規劃和組織對黨的統戰幹部和黨外人士的培訓工作;承擔鎮江市社會主義學院的日常工作。
(七)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工作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對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聯繫、指導市工商聯開展工作。
(八)調查研究我市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
(九)負責並協調我市統戰理論、政策研究和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負責指導基層黨的統戰工作和統戰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