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巴縣林業局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縣林業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林業資金;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業系統的財務及內審工作。 9、負責全縣林業產業化規劃,指導林業產業化的發展和建設,對木材加工、森林旅遊、林木種子採集、林業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職 能
1、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縣林業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監督工作;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林業資金;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業系統的財務及內審工作。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項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協助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5、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含生態林、經濟林、薪炭林、其他特種用途林);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統計;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批辦理林木、苗木、竹材、栓皮、林副產品及林木成品半成品的採伐證件和運輸證件;監督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查及上報審批;負責管理縣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及集體森林資源。
6、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建設管理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特別是大熊貓、羚牛棲息地等項重點保護工程。對全縣的森林病蟲害進行監測、預報、調查;組織、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揮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7、負責全縣林業科技研究和科研技術推廣交流;承辦林業培訓教育和林業外事工作。
8、對縣屬林業企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監督;對縣屬林業事業單位(含國有林場)進行業務管理和指導監督。
9、負責全縣林業產業化規劃,指導林業產業化的發展和建設,對木材加工、森林旅遊、林木種子採集、林業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
10、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治理以及改革、發展、穩定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