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城鄉單位綠化;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縣退耕還林、天然林資源保護、生態公益林、三北防護林及綠色通道等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三)負責全縣林果產業發展工作。擬訂全縣經濟林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年度計畫,負責指導林果技術引進、示範、推廣套用、技術培訓、林果產品基地建設、信息服務等工作;指導農村林果經濟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市場行銷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國營林場、苗圃建設管理和生產經營;指導培育森林生態旅遊、花卉、野生動物養殖、林產品採集加工產業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並組織開展調查、監測、評估、發布相關信息;申報、落實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承擔應由省、市、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初審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督察、督辦和查處;協調、督辦森林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全縣林地封禁區域規劃和監管;負責對全縣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的監管。
(五)負責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六)負責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擬訂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防撲火工作;負責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七)負責全縣林業建設資金(基金)的管理和項目的引進開發;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初審、呈報縣級林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八)負責全縣林業隊伍建設和本行業幹部職工培訓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建設科學研究和林業科技推廣工作;負責指導林業教育、宣傳和林業系統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