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鍾東藩此前在羅克韋爾國際公司工作,該公司1996年被波音公司收購。此後鍾東藩繼續留在這家位於芝加哥的公司工作,直到2002年被解僱。
2003年“哥倫比亞號”太空梭發生事故後,鍾東藩被公司召回擔任顧問,直至2006年美國聯邦調查局就間諜指控展開調查後再次被解僱。
檢方人員稱,美國政府認為鍾東藩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加入美國國籍後並受僱於羅克韋爾國際公司後,秘密成為商業間諜。 他們在調查另一名商業間諜時發現鍾東藩的行動,隨後展開調查。
事件回顧
鍾東藩於2009年7月被裁定經濟間諜罪等罪名成立,2010年2月8日在洛杉磯法院被判入獄15年。這次是美國首宗被控經濟間諜罪而要受審的案件。
美方
美方指責他在任職波音的30年內,一直向中國提供情報。但鍾東藩強調,他不是間諜,只是一個普通人,他只是計畫寫一本書,有關檔案是參考資料。
在宣判之前,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卡尼(Cormac J. Carney)宣稱,雖然至今還不確定鍾東藩偷盜的信息的商業價值,也不確切知道鍾東藩向中國泄漏了哪些信息以及對美國和波音造成多大的傷害,但他確定,鍾東藩的做法和向中國泄漏的東西損害美國的安全,也損害波音的利益。
美國法務部副部長斯特普爾斯(Greg Staples)指出,鍾東藩在背叛美國的同時,積累了300多萬美元的個人財富。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意要從美國盜取敏感信息,這種情況沒有緩和的跡象。為此,只有重判才能夠勸阻其他人幫助中國獲得這種技術。”
美國政府指控,作為壓力分析師的鐘東藩利用其在波音和羅克韋爾(Rockwell)30多年的職業生涯以及擁有的較高機密許可來竊取檔案。他們說,調查人員在鍾東藩家中發現的機密信息包括助推器火箭加油系統檔案,而這種檔案在公司中被要求每天下班前必須上鎖保護。波音公司為研發這種技術在5年內投資5,000萬美元。
卡尼在宣判中稱,鍾東藩在20世紀70年代在成為美國公民不到幾年就已經開始為中國進行間諜活動。有證據表明,他作為間諜已經將一些信息泄露給中國官員。
鍾東藩一直在羅克韋爾工作,後來在1996年該公司被波音收購後,就為波音工作。直到2002年,他被波音公司裁員。一年以後,又被波音召回擔任顧問。在2006年FBI對其進行調查後,被波音開除。
FBI在搜查鍾東藩家時發現了超過22.5萬頁有關波音發展航空航天和國防技術的機密檔案,其中包括波音為美國太空梭雷達和通訊開發的相控陣天線處理系統,以及用於發射載人太空飛行器的Delta 4型助推火箭中的價值1,600萬美元的加油機制等。
此外,FBI還發現了美國空軍和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軍方都在使用的C-17環球霸王部隊運輸機(C-17 Globemaster)的檔案。但是後來檢察官在控狀中沒有加入這一條。
檢方指控他罪名包括,經濟間諜、對聯邦探員撒謊、妨礙司法公正及為外國做代理等。
辯解
鍾東藩強調,他不是間諜,只是一個普通人,他只是計畫寫一本書,有關檔案是參考資料。
辯護律師稱,鍾東藩可能違反了波音公司禁止將檔案帶回家的規定,但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同時美國政府並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實鍾東藩將機密檔案送出國外。
判罰
2009年加州法院正式對鍾東藩提出告訴,並裁定包括6項經濟間諜罪、為中國政府擔任特務,以及對聯邦調查幹員陳述不實等多項罪刑。在歷經長達半年的審判後,受理法官2010年2月8日正式裁定鍾東藩有罪,並具體求刑15年零8個月。鍾東藩在2009年被判罪名成立,成為美國自1996年通過《商業間諜法》以來,第一個被定罪的人。經濟間諜法案自1996年通過立法以來,曾有6例與鍾東藩類似的案件,這些被告均以同樣的罪名被起訴,但所有案件都在開庭審理前達成庭外和解,沒有一例案件開庭審理過。鍾東藩案是首例同類案件進入審理程式,而且被判被告罪名成立的案件。
影響
此前有中國專家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時不時借“中國間諜”說事,說明客觀上美國精英階層及美國社會對中國還存在嚴重的不信任。有些人對中國的發展心懷畏懼,因此才會有人針對中國刻意炒作。
專家認為,美國輿論曾借鍾東藩案件指稱許多中國留學生和在美華人充當間諜,給在美華人帶來惡劣影響。一個國家在使用司法手段上要恰當,不能針對一個族群,將個別案例泛政治化背離司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