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山區運輸局

根據中共錫山區委、錫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錫山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錫辦發〔2010〕54號),設立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局)建制。

運輸局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對全區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組織協調職責。加強交通安全生產監督和指導應急處置的職責。加強全區公路、港口、航道等交通工程建設監督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行政措施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擬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區公路、航道、港口、場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標誌、標線和交通監控、通訊等附屬設施的設定和管理;檢查監督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培育和管理交通設施建設市場。

(三)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全區客運管理及公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定有關物流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區機動車維修市場、機動車配件經營市場、汽車技術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指導全區路政、運政、航政、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及內河救助打撈工作。

(六)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督。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領導分工

局黨委書記、局長徐志軍同志:主持全局黨政全面工作,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審計、交通戰備工作。

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華萍同志:負責黨群工作,紀檢、監察和創建工作;

分管交管所、法制監督科;協助分管黨政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朱惕同志:負責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分管公路管理處、工程管理處(質監站)、工程計畫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倪大堯同志: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運政管理、維修行業管理、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運輸管理處、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處、行業管理科;協助分管交管所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賽鋒同志:負責航道管理、航政管理、港口管理工作;

分管航道管理處。

調研員尤建昌同志:協助分管老幹部工作、資產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